1、-范文最新推荐-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代理人:_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年_月_日成立,由甲方与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币 _万元,投资总额_币_万元,实际已投资_币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1、甲方占有公司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币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的股权以_币_万元转让给乙方。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
2、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次付清给甲方。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四、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五、纠纷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六、有关费用负担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
3、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合营公司承担。七、生效条件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八、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协商的任何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协议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合营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转让方: 受让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男方:_,_年_月_日出生,民族:_族,工作单位:_,现住址:_。女方:_,_年_月_日出生,民族:_族,工作单位:_,现住址:_。双
4、方于 _年_月_日在_市_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_(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一、男方_与女方_自愿离婚。二、子女的抚养:1、双方于_年_月_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_,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_元,在每月_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
5、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1、房产:(a)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_路_号_小区_栋_单元_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日内付清。(b)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女方为主贷人向银
6、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_万元,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内付清。2、机动车辆:_年_月_日购有_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
7、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3、股权、股票、债券等:(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4、债权与债务:(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男方住:_女方住:_五、其他协议事项:_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立协议人:男方:_(签章) 女方:_(签章)_年_月_日 投资项目: 装修/装潢公司合作人数: 三个 (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 )甲方姓名_, 性别_, 身份证号码_;乙方姓名_,性别_,身份证号码_;丙方姓名_,性别_,身份证号码_;第一条 合作宗旨诚信合作,快捷经营,客户信任,稳
8、定发展!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专门提供家庭装潢、店铺装潢及工、矿厂房基础建设装潢、维修安装服务及客户特别定制服务等.第三条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 至_年_月_日止; 合同期满后, 如各共同投资人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如共同投资人无意愿继续续约,则由所有投资人共同商议并决策;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1. 共同投资人甲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占_; 共同投资人乙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占_; 共同投资人丙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占_; 2.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于_年_月_日以前集资完毕以保证合作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
9、与经营;3. 共同投资人共出资共计人民币_元;合作期间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本合同终止后,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依据经营状况按照投资比例予以返还;如续约或合同经过所有共同投资人商议继续执行的,共有资产不予以分割; 第五条 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甲/乙/丙 均可直接参与日常管理工作,由于共负盈亏,经商议参与经营者均不领取基本工资待遇,属无偿为合作投资项目服务;具体管理经营模式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商议决定;2.盈余分配,以 资金投入比例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资实业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有;3.债务承担: 合
10、作债务先由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共有投资人的资金投入比例 为据,按比例承担;4. 如出现亏损时,也按照投资比例承担风险;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有投资人承担;第六条 共有投资人增加/退出 及股份的转让1. 共有投资人增加: 承认本合同; 需经全体现有共有投资人同意;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 共有投资人退出: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出;退出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共有投资人并经全体共有投资人同意;退出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共有投资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 股份的转让:允许共有投资人转让自
11、己的出资,转让时共有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共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共同投资人增加对待,否则以共同投资人退出对待转让人;第七条 合作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共同投资人的权利1. _为共同投资人法人; 因所有共同投资人均参与管理,则法人的权限有: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作投资的产品或服务,购进常用货物及用品; 支付合作债务; 承担合作期间法律要求范围内的全部法律责任;2. 其他资产人的权利: 参与合作事业的管理;听取共同投资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检查合作投资项目的财务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作投资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共
12、同投资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合作投资人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2.禁止共同投资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范围;3.禁止共同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同行业竞争的合资项目;4.法律禁止的,危机到合作投资事业的行为和活动5.如共同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款,应按合作投资的实际损失赔偿;经劝阻无效者,可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决定进行除名; 第九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合作投资事业因以下事由之一须终止:本投资协议书合同期满;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合作事业已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或解除此投资协议书效力的;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由全
13、体共同投资人协商并推举清算人,须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财产/物,可按市场行情折价卖给其他共同投资人或第三方组织,其价值款项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共同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共同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共同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地方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或参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注册营业日期开始执行);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共同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 其他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如有遗失或损坏, 须向所有共同投资人申请并在场进行补充签署, 个人增补合同视为无效合同;共同投资人甲:_ 共同投资人乙:_ 共同投资人丙:_签署日期:_年_月_日 9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