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功业绩确认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企业名称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个人姓名或企业名称鉴于,甲方与乙方就具体业绩项目的达成一致,并在彼此权益基础上共同确认相关业绩,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信誉。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业绩项目及确认范围1.1 业绩项目:甲方和乙方就具体业绩项目的达成一致。1.2 业绩确认范围:乙方自愿并真实地确认其在具体业绩项目方面所取得的业绩及相关数据。第二条 业绩确认的要求2.1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并提供无懈可击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便甲方根据确认业绩后的数据进行查阅。2.2 乙方确认的业绩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2.3 乙方应
2、当配合甲方开展相关核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第三条 业绩确认的效力及交付3.1 业绩确认一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当遵守相关约定并履行各自的义务。3.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及方式将业绩确认的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以确保业绩确认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双方承诺对于协议书及其内容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公开披露。4.2 若乙方因违反保密义务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和终止5.1 如果乙方提供的业绩数据及证明材料被证明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5.2 若双方发生争议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第六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与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对于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其他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条款不能解释为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放弃,不得影响其他权利、义务项下未约定的权利与义务。7.3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双方友好协商原则处理。甲方:_ 乙方: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