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认罪协议书甲方(承认违法行为的行为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侦查机关):(机关名称)鉴于甲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并承认自己的过错,为了认罪并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行为认定与事实确认1. 甲方承认并确认其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的行为,侵入对象为(侵入对象的名称、网络地址等)。2. 甲方明确了解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的性质和后果,自愿承担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3. 甲方对其行为的真实性表示保证,并愿意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调查、查证等工作。第二条 协议内容与义务1. 甲方自愿配合乙方的调查工作,提供与侵入行为相关的证据材
2、料,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如实述说和说明相关情况。2. 甲方保证不再以任何形式侵入、利用、破坏任何计算机系统,也不从事任何与计算机犯罪相关的违法行为。3. 甲方愿意接受乙方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参与法律教育、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以便增强对法律的认识和规范自身行为。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负责依法审理甲方的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案件,并对甲方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2. 乙方依法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密甲方的个人信息,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将相关信息公开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3. 甲方有权通过乙方获知案件进展情况,并在充分了解相关法律后向乙方提出合理的疑问、解释要求等。第四条 协议终止与后果1. 当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调查工作,并符合法律规定的认罪条件后,乙方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相应的处理。2.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不履行相关承诺,或再次从事计算机犯罪等行为,乙方将依法对甲方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调解或诉讼解决。第六条 协议生效与完整性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相关附件、补充协议等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