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设计施工总承包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地: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鉴于甲方拟在(具体地址)进行建筑项目,为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的满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范围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筑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项目详见附件一。1.2 乙方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在承包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不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设计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第二条 合同价格和付款方式2.1 乙方提供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的价格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具体付款方式详见附件二。2.2 甲方应在约定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
2、支付乙方相应的款项,如未按时支付,甲方应支付违约金或利息。第三条 项目执行和交付3.1 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按照合同约定开始执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3.2 乙方应按照设计方案和工程施工计划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并确保交付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第四条 知识产权4.1 若项目设计中涉及乙方遗留的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乙方保留一切知识产权。4.2 甲方不得擅自复制、使用乙方的知识产权,如需进行相关使用,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支付相应费用。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甲方与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了解到的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5.2 甲方与乙方不得在未经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对方的商标、名称等标识。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若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八条 协议效力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名): 日期:乙方(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