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加工合作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公司名称:住所/经营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公司名称:住所/经营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甲方具备食品加工的技术和资源,乙方具备食品原材料或者市场销售资源,为了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食品加工服务,并确保所提供的食品加工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1.2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质量标
2、准的食品原材料。1.3 双方共同商议确定需求量、生产周期、价格等具体事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二条 价格和结算2.1 甲方提供的食品加工服务收取一定比例的加工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2.2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产品质量验收标准支付加工费用。第三条 保密义务3.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第四条 知识产权4.1 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原创者所有,未经原创者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或出售。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一方未能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六条 协议的终止与解除6.1 协议任何一方有权在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单方解除本协议。6.2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及时进行结算,并确保已经投入的物资和资金得到妥善处理。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7.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约定8.1 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在诚信合作的基础上另行协商确定。8.2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