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态补偿协议书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鉴于:1. 甲方为【生态资源保护单位/项目/负责人等】,拥有【生态资源的权属/管理/独有权益等】;2. 乙方欲【在甲方所拥有的生态资源区域进行开发、建设等行为】;3. 双方共同关心和维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4. 为了保护、修复和补偿因【乙方的开发、建设等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达到生态环境的平衡与可持续发展。基于上述事实,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范围
2、本协议适用于【甲方所在地及生态资源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与补偿事宜。第二条 生态补偿内容1. 乙方同意对【乙方的开发、建设等行为】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损失等进行补偿及修复;2. 乙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标准,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生态补偿措施】,进行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3. 乙方承担生态补偿的费用,并按照双方的协商确定具体金额。第三条 补偿资金支付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具体的支付期限】将补偿资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2. 甲方收到补偿资金后应及时确认并向乙方开具相应的补偿发票。第四条 补偿管理和监督1. 甲乙双方应当建立健全的补偿监管制度,确保补偿资金的使用和补
3、偿措施的执行;2.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补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应的报告和资料;3. 甲乙双方应定期进行补偿工作的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补偿过程中的问题。第五条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 如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