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设施租赁协议书鉴于甲方拥有并合法经营管理以下公共设施(以下简称“设施”):(设施名称)_现甲方愿意将该设施出租给乙方使用,并达成如下租赁协议:一、租赁目的与期限1.1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授予乙方使用该设施的权利,以及乙方支付相应租金的义务。1.2 租赁期限为起始日期_至终止日期_。二、设施描述2.1 设施的详细地址为:_。2.2 设施的具体面积、结构、功能等详细信息请参见相关设施租赁附表。三、租金支付3.1 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金:(1)租金支付方式:_。(2)租金支付周期:_。3.2 租金支付金额及细则请参见相关设施租赁附表。四、设施的使用及维护4.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合法使用
2、设施进行相关活动,但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有损公共安全和秩序的行为。4.2 乙方应妥善保管设施,如有设施损坏、遗失或其他设施故障,乙方应及时回报甲方并承担修复、赔偿费用。4.3 乙方不得私自擅自拆卸、改造设施,或将设施用途转借、转租给他人。五、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严重损失或不可弥补的影响,违约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六、争议解决6.1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如协商无果,则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处理。七、协议生效及解除7.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自起始日期起施行。7.2 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可被解除:(1)租赁期限届满,双方一致决定不续租的;(2)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经催告后仍不改正的;(3)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八、其他约定8.1 本协议的变更或修订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盖章方视为有效。8.2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_ (签字)_日期:_乙方:(单位名称)_ (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