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竞争限制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以下简称“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以下简称“被约束人”)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鉴于:1. 公司为了保护自身的商业利益,拟提供岗位或职务给被约束人;2. 被约束人同意接受公司提供的岗位或职务并承担相关责任;3. 为避免被约束人在离开公司后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对公司造成竞争,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定义为明确本协议的内容,以下术语的定义如下:1. 非竞争区域:本协议约定的地理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地区等;2. 非竞争期限: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期限,从被约束人离开公司之日起计算。二、保密义务被约束人承诺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经营策略以
2、及其他属于公司的保密信息保守秘密,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不得泄露、使用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三、非竞争义务1. 被约束人同意在非竞争区域内,在非竞争期限内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不得自行或作为合伙人、主要股东、雇员、代理人、顾问等与公司主营业务相竞争或从事相似业务。2. 被约束人确认并同意,在非竞争区域内,非竞争期限内,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或组织都属于本协议的约束范围。3. 若被约束人触犯本协议约定的非竞争义务,公司有权要求其停止违约行为,若被约束人仍继续违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四、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在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五、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取代双方以往在此事项上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约定。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方可生效。3.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司): 乙方(被约束人):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