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顾问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日期)签订:甲方:(甲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乙方:(乙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鉴于甲方拟进行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并希望获取乙方的专业顾问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建设工程的各项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施工等方面的咨询、指导和审核。1.2 具体的服务内容、工作进程和时限将由双方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进行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附件中详细列明。第二条 服务期限和费用2.1 本次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2 甲方将根据乙方
2、提供的服务,支付相应的顾问费用。具体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将在本协议附件中明确列明。第三条 保密义务3.1 双方应对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3.2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仍应继续对所知悉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第四条 知识产权4.1 甲方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成果享有知识产权。4.2 乙方在提供顾问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咨询成果和其他专业成果,应归甲方所有。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得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2 双方应尽合理努力解决由于执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如不能协商解决,应提交至相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第六条 民事行为能力6.1 双方声明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协议的订立与履行。6.2 如果一方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导致的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应由该方独自承担法律责任。第七条 附则7.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终止,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相应的补充协议。7.2 本协议的效力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