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规划协议书甲方:(甲方全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乙方:(乙方全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鉴于:1. 甲方是依法设立的(所在国家/地区)法人机构,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所在国家/地区)法人机构,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 甲、乙双方均意思表示真实,愿意以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本协议;4. 双方协商一致,将就城市规划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确保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有序进行。二、协议内容1. 合作范围:甲方和乙方将共同合作,就城市规划的相关事项开展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2
2、. 合作原则: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将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城市规划应建立在科学、可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城市的发展需求和环境因素;(2)合法性原则:双方的行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3)可持续性原则:城市规划应注重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社会发展的协调,追求可持续发展;(4)公平公正原则:合作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共同维护合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3. 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可通过合作研究、项目合作、信息交流等方式进行合作。具体合作事项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协商确定。4.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双方机密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开或转让。5. 协议变更与解除:对于本协议的修改、解除等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并书面确认。三、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如有续签或变更,应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2. 本协议的宣布、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及合同效力等事宜,适用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3. 如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甲方(签字):_乙方(签字):_签订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