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链金融协议一、协议的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供应链金融相关事项,促进合作各方在供应链金融活动中的顺利沟通、协作和风险控制,确保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二、协议的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供应链金融合作各方(以下简称合作方)双方之间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经销商、金融机构等。三、合作方的权利与义务1. 合作方应保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作出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约定。2. 合作方应对提供的信息、资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遵守合理的保密义务。3. 合作方应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如实履行相关金融交易和合同义务,确保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顺利进行。4. 合作方应遵
2、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反公共利益和道德风尚,不从事任何非法经营活动,不进行任何损害他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四、风险管控1. 合作方应共同制定风险评估及控制机制,明确每一环节的责任,并通过合理的风控手段对供应链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管理。2. 合作方应及时通报金融机构和其他有关方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相关风险的发现、变化及应对措施,确保风险可控。3. 合作方间应建立健全的信用体系,提供真实的信用信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五、纠纷解决合作方如发生合作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合作方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经过书面协商一致,并通过合法方式进行。七、其他本协议书为供应链金融协议的正式合作文件,合作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协议内容,同意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八、协议生效和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合作方提出解除或经协商一致解除。以上为供应链金融协议的主要内容,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条款的补充和完善。此协议符合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等要求,并不涉及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