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格权授权协议甲方(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_乙方:_鉴于:1. 甲方是姓名为_的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 乙方是_(机构名称/个人姓名),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资质和权益;3. 甲方希望授权乙方代表并行使其个人人格权。基于以上事实,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 授权内容1. 甲方特此将其个人人格权授权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相关权益。2. 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行使其个人人格权,并可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展示、使用甲方的姓名、肖像及相关信息。第二条 使用范围1. 乙方仅可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的个人人格权,不得超越
2、约定范围进行任何额外行为。2. 乙方行使甲方个人人格权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第三条 免责条款1. 若乙方在行使甲方个人人格权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甲方对乙方在行使其个人人格权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任何损失或纠纷概不负责。第四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保密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向外界披露。2. 为了本协议的执行,乙方有权在必要的范围内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其授权委托的合作方,但必须确保保密。第五条 协议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的内容如有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修改或补充协议。2. 任何一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给对方发出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本协议。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2. 本协议的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部分,应向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七条 其他约定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乙方: 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