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纪代理合同协议相关方:第一方(以下简称甲方) 第二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委托乙方作为其合法的经纪代理,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一、授权范围1.1 甲方授权乙方在约定的领域内,代理其相关业务、交易和协商事项,并代表甲方参与相关合同的签署、执行和解除。1.2 乙方需全力以赴履行代理职责,确保代理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不违背公序良俗。二、代理义务2.1 乙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按照甲方的授权代理行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2.2 乙方应当认真地了解甲方的需求和要求,并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服务,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2.3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
2、业、经营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三、报酬和费用3.1 作为经纪代理,乙方有权收取一定的代理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将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后写明于其他附件中。3.2 乙方代理期间因履行职责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等),应当由甲方负责支付。四、保密义务4.1 甲方和乙方应当保护对方的商业机密和隐私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相关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用途。4.2 在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仍应当继续履行保密义务,除非经过对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披露相关信息。五、争议解决5.1 如果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5.2 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六、协议生效与终止6.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生效,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6.2 在协议生效后,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协议,除非经双方同意或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况。七、其他7.1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解释,应当由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生效。7.2 本协议正文及其他附件为协议的完整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3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均持一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