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补交社保费协议书
甲方:(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甲方与乙方存在社保费补交事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拟定本补交社保费协议书。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补交社保费的原因
甲方与乙方存在社保费补缴的情况,补缴的原因是(具体描述原因)。
第二条 补交社保费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甲方应补交的社保费金额为(具体金额),补交期限为(具体期限)。
第三条 补交方式及账户信息
甲方应将社保费款项通过以下方式补交给乙方:
(1)支付方式:(例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2)账户名称:(填写账户名称)
(3)账户号码:(填写账户号码)
(4)开户行:(填写开户行名称)
第四条 协议的履行
1. 甲方收到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应补缴的社保费款项支付给乙方指定的账户。
2.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社保费款项后,将按时按规定程序完成相关补交手续。
3. 双方共同保证提供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和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及时通知对方。
4.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因社保费补交引发的问题。
第五条 保密条款
双方同意对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方,除非获得对方明确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执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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