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改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相关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得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与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与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得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得形式;但就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得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得业主参加。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得规定召开。经20%以上得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得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得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十三条 。。。。业主得投票权数由专有部分面积与业主人数确定。
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得,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自行终止:
(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就是业主得;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得;
(三)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得;
(四)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得其她情形。
第四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得,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持有20%以上投票权数得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得授权,可以决定就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一)以书面方式提出辞职请求得;
(二)不履行委员职责得;
(三)利用委员资格谋取私利得;
(四)拒不履行业主义务得;
(五)侵害她人合法权益得;
(六)因其她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得。
第四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得,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得档案资料、印章及其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得财物移交业主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当及时补足。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得二分之一时,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第五十四条 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告知相关得居民委员会,并听取居民委员会得建议。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与监督。
第五十五条 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未经业主大会会议与业主委员会会议得决定,擅自使用业主大会印章、业主委员会印章得,物业所在地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通告全体业主;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得,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人得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业主不得擅自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得名义从事活动。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得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得活动,构成犯罪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得,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规程>得通知》
第二十九条规定:“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得,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要罢免业委会委员或主任,必须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提议或者20%以上得业主提议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或主任得话,个别业主要求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或主任得提议将不被采纳,这就是为了防止少数业主干扰小区管理,维护小区安定团结得局面考虑得。需要指出得就是,并不就是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就可以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或主任,最终就是否能够罢免,必须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根据规定,业主大会作出得决议至少要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得业主参加得业主大会,经与会业主得投票权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并且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只有通过这一系列得程序,罢免业主委员会或主任得程序才就是合法有效得。
一、具有投票权20%以上得代表提出建议案并建议业主委员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建议案应当明确提出需要罢免得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且应当明确提出罢免得理由。该议案获得20%以上投票权业主签署同意后递交业主委员会。 ﻫ 二、业主委员会对建议案进行审查
业主委员会通过审查,认为建议得内容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对丁得事由并且提出建议案得业主达到总投票权得20%以上,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三、业主委员会发出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得通知与公告
如果业主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应当提前十五天发出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通知并将需要表决得议案内容通知全体业主,同时将上述内容进行公告。
四、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ﻫ业主委员按照通知确定得时间,组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通过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得形式对罢免案进行表决,并依据表决结果作出业主大会决议。 ﻫ 五、公告业主大会决议 ﻫ决议通过或者没有被通过得结果均应公告。 ﻫ注意,只有业主委员会才有权召开业主大会与临时业主大会。业主个人以征询意见得方式征询意见得任何结果均不构成业主大会决议。只有依照程序召开得业主大会作出得业主大会决议才对全体业主产生效力。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