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牙科医疗服务协议书
缔约方一:(以下简称"牙医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
地址:xxx
联系电话:xxx
缔约方二:(以下简称"患者")
姓名:xxx
身份证号码:xxx
联系电话:xxx
住址:xxx
鉴于:
1. 牙医院为合法经营的牙科医疗机构,具备提供专业的牙科医疗服务的条件和能力;
2. 患者自愿接受牙医院提供的牙科医疗服务,并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和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 牙医院将按照专业标准和技术要求提供以下牙科医疗服务:
(1)口腔检查及诊断;
(2)洁牙;
(3)牙齿矫正;
(4)牙齿修复;
(5)口腔内科治疗;
(6)口腔外科治疗;
(7)牙周治疗;
(8)其他相应的牙科医疗服务。
2. 患者将配合牙医院的治疗安排及医嘱,保持口腔卫生,定期进行复诊或随诊。
第二条 服务费用
1. 患者应按照牙医院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牙科医疗服务费用。
2. 支付方式及具体金额将在治疗前与患者进行详细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形成有效的付款要求。
第三条 隐私保护
1. 牙医院将严格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不得将其个人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有法律规定或患者事先同意。
2. 患者在接受牙科医疗服务过程中,亦应尊重医生和护理人员的隐私权。
第四条 服务质量保证
1. 牙医院将以专业的医疗技术和负责任的态度为患者提供优质的牙科医疗服务,并争取让患者满意。
2. 若在接受牙科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医疗事故或不满意情况,患者有权要求牙医院进行相应的赔偿或重新治疗。
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 在牙科医疗服务过程中,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任意一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1)患者未按照治疗计划进行治疗或未履行支付义务;
(2)患者提出书面解除或终止协议;
(3)牙医院因不可抗力等合法原因无法继续提供牙科医疗服务。
2. 解除或终止协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费用的结算和处理。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对于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涉及的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缔约方一: 缔约方二: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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