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他性经销协议书一、协议双方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共同订立:甲方:(公司/个人名称)(以下简称经销商)住所/注册地: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联系方式:_乙方:(公司/个人名称)(以下简称供应商)住所/注册地: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联系方式:_(甲方和乙方合称为双方)二、协议目的经销商愿意担任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独家经销商,并在协议有效期内独占在指定地区内销售供应商的产品。本协议旨在规范双方的合作关系,保障双方的权益。三、产品描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_(具体产品名称)。产品的详细信息和规格将在双方另行签署的产品供应协议中确定。四、经销范围供应商授权经销商在以下地区进行销售和宣传推广:_(指定
2、地区)。经销商应尽最大努力,推广和销售供应商的产品,并且不得在指定地区以外的区域从事销售行为。五、协议期限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_年/月/日起至_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或终止。六、经销权利和义务(1)经销商有权在指定地区销售供应商的产品,并享有因销售获得的合理利润。(2)经销商应按照供应商制定的价格政策执行,并及时支付货款。(3)经销商应该积极宣传推广供应商的产品,并保护供应商的商誉和市场形象。(4)经销商应根据市场需求和供应商的要求定期报告销售情况和市场信息。七、供应商权利和义务(1)供应商有权决定产品的定价和销售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2)供应商应按时供应产品,并
3、提供完整的技术支持和培训。(3)供应商应根据市场情况,并与经销商充分沟通,共同制定销售计划和市场推广策略。八、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如果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给予守约方相应的损害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知识产权保护供应商拥有其产品的知识产权,并对经销商在销售和推广产品时合理使用该知识产权进行监督和限制。十、解决争议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双方一致同意采用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协议变更和解除经销商和供应商应相互尊重,并保持必要的商业沟通。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修订或解除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十二、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经销商(盖章/签字):_日期:_供应商(盖章/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