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电气维保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鉴于甲方为保障建筑物的安全运行,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定甲方与乙方就防火电气维保事宜的权利、义务、工作内容以及费用等方面的相关事宜。二、合作范围1. 乙方将提供防火电气维保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检修、保养、维修等工作,确保甲方建筑物内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2. 鉴于电气设备安全性的重要性,甲方高度重视该事项,并将全力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三、义务与职责1.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
2、防火电气维保需求,制定合理的维保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相应的维保工作。2. 乙方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标准,对甲方的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巡检,排查潜在隐患,及时修复故障,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3.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如合理授权乙方进行必要的维保操作,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设备建档等。四、费用和支付方式1. 乙方根据实际维保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向甲方提供相应维保服务的费用报价。2. 甲方接受乙方的费用报价后,双方将达成一致,并按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结算。费用支付方式可以是月结、季度结算等方式。五、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外泄或用于
3、其他目的。2. 本条款和保密的内容对双方具有协议拟定的约束,相互不得以任何理由免除或减轻此项义务。六、违约责任1. 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乙方如因过失或故意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七、协议终止1. 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终止本协议,终止协议后,双方应及时结清未完成的工作和费用结算,并解除协议关系。2. 如一方违约而引起协议终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 如协商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九、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并维持至协议约定期限届满。甲方(盖章/签字):日期:乙方(盖章/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