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供应链合作协议书鉴于参与本次协议的各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不违背公序良俗,特制定以下物流供应链合作协议书。第一条 定义1.1 物流供应链:指涉及物流环节的供应链,包括供应商、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物流服务提供商等相关各方。第二条 合作内容2.1 合作目的:双方共同探讨并达成在物流供应链领域的合作,共同提升物流效率、优化供应链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客户满意度等。2.2 合作方式:双方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业务层面共享资源与信息,共同开展物流供应链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流运输、仓储管理、配送服务等。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3.
2、1 合作权利:双方享有平等的合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共享物流网络、共同决策供应链改进措施、共同拓展市场、共同分享合作成果等。3.2 合作义务:双方应根据合作需要,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按约定履行各自责任,合理分担风险与成本,维护合作关系的稳定与持续发展。第四条 信息保密4.1 保密义务:双方应对因合作而了解的商业机密、技术数据、客户信息等保持严格的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4.2 信息使用: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仅供履行合作协议所需,严禁利用该信息从事与物流供应链合作无关的商业活动。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合作争议:如发生合作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3、;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6.1 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指定合作周期届满。6.2 协议终止:双方可根据实际合作情况协商决定终止合作协议,并提前通知对方,届时,双方应完成合作过程中的各项结算与交割。第七条 附则7.1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以及附件的增减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7.2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7.3 本协议正本以中文书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各方确认,已充分阅读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自愿并真实意向参与本次物流供应链合作,并签字确认。甲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日期:地点: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日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