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苗合作协议本疫苗合作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下称“各方”)在平等、自愿、合作的原则下订立,以推动疫苗的研发、生产、供应以及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一、协议目的与范围1. 合作目的:各方通过本协议共同努力,推动疫苗的研发、生产和供应,以确保全球公众身体健康和安全。2. 合作范围:各方在本协议框架内,就疫苗的研发、生产、供应等合作进行具体谈判,并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合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二、行为能力1. 各方确认,参与本协议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履行协议项下的各种责任和义务。三、意思表示真实1. 各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个人信息、研究数据、技术资料、财务情况等内容真实、准确
2、、完整,并保证不隐瞒任何与合作相关的信息。2. 各方对其提供的信息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并承诺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其他各方。四、法律合规性1.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和解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 各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公序良俗1. 各方应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保持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高度,维护本合作的诚信和长期共赢关系。六、协议效力、变更与终止1. 本协议自各方正式签署后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2. 除非经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否则本协议的内容不得随意变更、修改。3.
3、 本协议有效期为_(具体有效期),到期后双方有权选择是否续签协议。4.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内容,致使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其他各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七、争议解决1. 如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 如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并接受仲裁裁决。其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八、附则1.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2. 本协议一式若干份,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方仔细阅读上述协议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签署。日期:年 月 日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