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化程序合作协议简化程序合作协议鉴于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真实地表示自己的意愿,并确保所达成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按如下条款达成合作协议:第一条 合作目的及背景1.1 甲方与乙方拟通过此次合作达成共同合作的目的。双方应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共同致力于合作目标的实现。第二条 合作内容及期限2.1 双方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合作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双方合作的项目或活动的推进和执行;(2)各方的权益保障和责任分担;(3)信息的共享与传递;(4)合作期限及终止条件等。2.2 合作期限为双方共同
2、协商确定,并在协议签署后立即生效。合作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可根据合作情况决定是否延续或终止合作。第三条 权益保护3.1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合同约定,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对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3.2 如对方在合作过程中侵犯了自身权益,受损方应立即向侵权方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追求法律责任。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双方同意,除非事先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4.2 双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泄露、篡改或滥用。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如双方任一方违
3、反合作协议的约定,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其承担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如双方在履行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根据双方约定选择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七条 附则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释,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7.3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作期限届满。7.4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