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委托协议书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委托方)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受托方)鉴于甲方拥有一项建设工程,现需委托乙方进行施工管理,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事项1. 甲方将项目名称(以下简称“工程项目”)委托乙方负责进行施工管理。2. 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并管理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并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达到。第二条 委托内容1. 乙方负责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有序进行。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并提出技术性意见和建议。3. 乙方负责施工人员的组
2、织、培训和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4. 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第三条 施工期限1. 双方约定工程项目的具体施工期限为(具体日期)。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施工延期或中止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及时通知对方。第四条 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1. 双方约定工程项目的合同价款为(具体金额),合同价款不含税。2. 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和质量验收情况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3. 合同价款需在工程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的(具体日期)前付清。第五条 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一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的,应及时通知
3、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第六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保密。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披露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第七条 知识产权1.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 乙方不得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任何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用于其他目的或转让给第三方。第八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1. 未经双方书面协商和一致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内容。2. 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在解除协议后,双方应按照已完成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结算。第九条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附则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2. 本协议正本共(具体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持(具体份数)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