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软件开发合约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拥有开发一款软件的需求并愿意聘请乙方进行软件开发工作;2. 乙方具有软件开发的相关技术及经验;3. 双方均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开展合法合规的合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按照双方商定的软件开发需求,进行软件设计、编码和测试等相关工作。1.2 乙方应确保软件开发过程中的技术质量和结果符合甲方的合理期望,并按时交付合约约定的软件成果。第二条 合作方式2.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软件
2、需求和规范要求,制定开发计划并提交给甲方审批。2.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软件开发的进展情况和测试结果,并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节点提交中期和最终成果。2.3 双方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以确保在软件开发过程中保持及时高效地沟通。第三条 付款方式3.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里程碑和付款计划,及时支付软件开发费用给乙方。具体付款金额及时间将通过双方另行签署的付款协议约定。3.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软件开发工作,直至甲方完成付款。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使用。4.2 项目终止或完成后,乙方应立即归还属于甲方的一切文件、
3、资料、技术资料和机密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交付软件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2 若甲方未能按照付款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软件开发工作。5.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6.2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条款7.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软件开发完成并交付后终止。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协议。7.3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