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政府间合作协议书本协议是由以下各方就地方政府间合作事宜达成的协议。具体约定如下: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1.1 为促进地方政府间的友好交往、务实合作,以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地区民生福祉,达成以下目标:(1)加强各方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协作与合作;(2)推进双方在环境保护、资源共享、科技创新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3)共同应对紧急事件和重大挑战,加强危机管理与应急救援合作。1.2 本协议的范围涵盖各方在上述目标和领域内的合作事项,详见后文具体条款。第二条 合作内容2.1 各方应建立并加强政府间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间的合作关系,推动地方政府的互访、交流与合作。2.2 各方将共同
2、开展研究与调查,借鉴和推广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各领域的合作项目和合作机制的建立。2.3 各方将共同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共享资源、设备和技术,并就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进行沟通和协商。2.4 各方将加强人员的培训交流,提高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共同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第三条 协作机制3.1 各方应建立合作共商、共建、共享的机制,形成有效的联络与协调机制,确保协议的有效实施。3.2 各方应定期召开会议,交流经验,分享进展,并及时总结和评估合作成果,不断完善合作机制。第四条 经费和资源保障4.1 合作项目所需的经费和资源将由各方共同筹集,合理分配,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4.2 合作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和商业
3、机密应得到合理保护,各方互相尊重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5.2 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调解、仲裁。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6.1 本协议经所有参与方签署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6.2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年,协议到期前若无异议,可自动延续。6.3 任何一方可在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其他参与方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各方应保持友好合作,共同遵守本协议的约定。本协议一式_份,各方均持一份,具体事宜由各方另行商定。(以下为协议签署部分)签署方:_(地方政府1名称)签署方:_(地方政府2名称)签署方:_(地方政府3名称)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