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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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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湘潭市第一幼儿园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湘潭市教育局2016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中关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要求,深入、持久地开展校园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最大限度地控制“四害”孳生和虫媒传染病的发生,努力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切实保证师生身体健康。  二、工作内容    (一)灭鼠工作。彻底封堵垃圾道、暖水沟、上下井周围的鼠洞,断绝老鼠的食源水源,统一采购国家允许使用的药物进行灭杀。加大幼儿园食堂、幼儿寝室、学校园内库房等主要场所的投药力度,对于投药后发现的死鼠就地焚烧或掩埋。    (二)灭蝇工作。定期对厕所、水池、垃圾收集点等幼虫易于聚集的场所进行药物灭杀。    (三)灭蟑螂工作。积极联系卫生防疫监督部门,主动争取业务指导,采取自行投药和专业消杀相结合的方法,在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进行灭杀。    (四)灭蚊工作。采用喷雾机药物消杀的方法,对暖气沟、通风管道、地下室、污水管道和温度超过18摄氏度的温暖潮湿的工作室等部位进行彻底灭杀。  三、工作目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本园高度重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保障经费,狠抓落实,力求实效,扎实做好迎查工作。     (二)广泛宣传,深入开展  幼儿园充分利用电子屏、板报、广播、早操时间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认识到“四害”的危害,掌握除“四害” 的正确方法,营造人人参与、个个动手的工作氛围,努力做好园内病媒生物防制宣传工作。要定期开展园内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全面清理“四害”滋生地,彻底清除园内积存垃圾,安全有效地对“四害”进行灭杀。      (三)加强自查,着力整改  结合幼儿园实际,开展内外环境清理工作,清除杂物、垃圾、卫生死角等“四害”孳生源,严格细致地对环境卫生治理、防鼠、防蝇设施、投药杀灭病媒生物工作进行检查,做好自查自纠,查缺补漏工作。      (四)完善网络,全面防制  1、建立本园防制网络。确定幼儿园防制组织、负责人和联络员。    2、制定防制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和防制工作方案,做到“四个明确”:明确防制任务、明确防制方法、明确防制要求和明确防制时间节点。      3、盯住防制重点。突出抓好重点问题的整改、重点场所的整治、面上防制的监管等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      (五)做好环境整治,狠抓夏季病媒防控  我园按照《湘潭市教育局2016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以及年度蚊蝇防制方案的要求,抓紧做好防制实施工作。蟑螂防制已进入实施阶段,本园突出抓好园内食堂、幼儿寝室蟑螂防制的监管,切实把蟑螂密度降下来。完善防制设施,所有内环境均要设置防鼠、防蚊蝇设施,所有对室外的门窗都要安装纱门、纱窗、帘幕,悬挂适量的灭蝇灯,食品要存放在相对封闭的场所并加盖纱罩或放入纱柜,室内排水沟都要铺设全封闭的防鼠板或防鼠网,室内所有的对外孔洞要堵严封实,下水道出口必需加装防鼠网或防鼠盖,换气排风口要加装防鼠、防蝇网。 灭鼠、蚊、蝇、蟑螂标准 一、灭鼠标准      (一)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二)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三)防鼠设施齐全,符合技术标准。      二、灭蚊标准  (一)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二)任选城区内5个不同类型水体,用500ml收集勺采集水样,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三、灭蝇标准      (一)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二)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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