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派遣服务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派遣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受派人”)身份证号码:住址:鉴于:1. 派遣公司具备从事劳务派遣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并愿意派遣人员为受派人提供相关劳务服务;2. 受派人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才能,愿意接受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安排;3.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拟定本劳务派遣服务协议书。一、派遣范围与服务内容1. 派遣公司根据受派人的专业技能和需求,将其派遣至被派遣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从事劳务派遣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详细事项由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另行约定。2. 受派人应按照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2、,认真履行派遣工作职责,保证劳务的质量和效率。二、合同期限与解除1.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约定的派遣期限届满之日止,期限为_(具体期限)。2. 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任何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1)一方违反协议约定,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 (2)一方因故无法继续提供或接受服务的; (3)其他经双方一致协商一致的情况。三、薪酬与社会保险1. 受派人的薪酬待遇由派遣公司与受派人另行约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支付。2. 派遣公司负责为受派人办理必要的社会保险和福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四、保密义务双方对于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保密信息都应予以保密,并承诺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或利用。五、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1.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六、协议变更和解释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2. 对于本协议的解释和修订,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七、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派遣公司(甲方): 受派人(乙方):签字:_ 签字: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