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及新版发票使用解析,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课题组,,引言,第一部分,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第二部分,新版发票使用解析,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一、什么是发票?,发票是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二、,修订,1993,版发票管理办法的必要性,1,、时效性滞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93,第,6,号),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同月,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新办法共为七章,,45,条,细则是七章,,38,条。,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2,、制售和使用假发票、不依法开具发票等违法行为花样翻新且日益严重。,2010,年,我国共查处各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或取得发票案件,4,万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1,万人,缴获假发票,6,亿多份。,2010,年审计署实施的,2009,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元,虚假发票总量占抽查发票的,17.61%,。,由某集团公司承建的国家重点工程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东段竟然被审计部门查出用虚假发票和,“,白条,”,等入账,金额高达,4300,余万元。,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3,、对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偏轻,难以有效惩处和制止发票违法行为。,4,、发票管理现代化、信息化的一些新制度和新措施,以及发票管理中的新经验需要补充。,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三、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修订情况介绍,1,、方便纳税人、简化程序,引导纳税,人合法使用发票,拒用假发票。,2,、增加有关发票防伪的内容。,-,增加对防伪品的规定,-,鼓励纳税人通过网络开具发票,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3,、完善针对发票违法行为的预防措施。,案例:某纳税人甲通过纳税人乙的介绍为,A,公司开具了劳务发票,票面金额为,30000,元,但甲与,A,公司并没有发生真实的劳务业务。,4,、明显加大对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了对发票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对发票违法行为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了补充规定,-,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2,条,4,条,第七章 附则,9,条,6,条,第六章 罚则,5,条,5,条,第五章 发票的检查,11,条,11,条,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4,条,5,条,第三章 发票的领购,8,条,8,条,第二章 发票的印制,6,条,6,条,第一章 总则,修订后,修订前,内 容,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四、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主要内容解读,(一)总则,(二),发票的印制,(三)发票的领购,(四),发票的开具、保管和缴销,(五),发票的取得,(六),发票的检查,(七),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罚,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一)总则,旧版,发票管理办法,新版,发票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二),发票的印制,1,、发票印制企业的确定(办法第七条),2,、发票印制企业准入条件(办法第八条),3,、,印制发票的相关要求,(办法第十条),发票防伪专用品及发票监制章,不定期换版制度,发票印刷文字等,第七条,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三)发票的领购,1,、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税务登记所在地领购发票,第十五条,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第十六条 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 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第十五条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2,、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第十七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第十六条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禁止非法代开发票。,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3,、,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处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购经营地的发票。,针对第一、三种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四),发票的开具、保管和缴销,1,、发票开具规定,开具主体:,一般情况下: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文字,发票开具时间:,一般规定: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特殊规定: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情形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开具时间及要求规定。,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新修订发票管理方法解读,2,、发票开具方式,税控装置开具发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手工填开方式开具发票,新修订发票管理方法解读,3,、发票管理规定:,(,办法第,24,条,),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发票监制章 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三)拆本使用发票;,(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新修订发票管理方法解读,4,、发票使用地域范围规定:,(,办法第,25,、,26,条,实施细则第,30,条,),一般规定:限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特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可以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发票,5,、发票使用登记及定期报告制度:,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6,、发票及领购簿变更、缴销手续:,(,办法第,28,条,),7,、发票存放、保管制度,(,办法第,29,条,),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发生丢失情形的处理:,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8,、发票真伪查询:,(,办法第,24,条第二款,),成都市地方税务局网站(,,),12366,服务热线,人工查询,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五),发票的取得,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六),发票的检查,1,、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的检查权限。,(,办法第,30,条),2,、行政相对人配合税务机关检查发票的义务。,(办法第,31,条),3,、发票检查(审查)过程中几种情形的处理。,(办法第,32,、,33,、,34,条,实施细则,32,条),4,、用票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实施细则,33,条),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注意:,调出已开具的发票查验时的处理:发票换票证。,调出空白发票查验时的处理: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返还。,税务机关对从境外取得发票有疑义时:可要求提供确认证明。,核对发票存根联与发票联填写情况时的处理:发出发票填写情况核对卡。,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七),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罚,1,、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违法行为的处罚,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四)拆本使用发票的;(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制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第三十六条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2,、社会危害性一般的违法行为的处罚,第三十七条 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六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3,、,对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违法行为的处罚,(,1,),虚开发票的处罚:,三种典型形式、认定核心(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2,)对假票制作环节的处罚,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第三十八条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规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3,)对假发票流通环节的处罚,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新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解读,4,、向社会公告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行为,(,办法第,40,条,实施细则,35,条,),5,、惩罚性处罚,(,办法第,41,条,),6,、行政救济手段,(,办法第,42,条,),7,、对税务人员违法行为的惩处,(,办法第,43,条,),新版发票使用解析,第二部分,新版发票使用解析,新版发票使用解析,一、种类设置及适用范围,三大类,七大类,14,种,48,种,新 版,旧 版,新版发票使用解析,第一类 国家税务总局设置并保留的发票,1.,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2.,建筑业统一发票,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4.,发票换票证,新版发票使用解析,新版发票使用解析,新版发票使用解析,新版发票使用解析,第二类为通用发票,1.,四川省成都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2.,四川省成都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有奖),3.,四川省成都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4.,四川省成都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5.,四川省成都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有奖),新版发票使用解析,种 类,联 式,规 格,四川省成都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三联,,即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210mm139.7mm,、,241mm177.8mm,。,卷式,,单联,即发票联,57mm152.4,、,mm,、,76 mm152.4mm,、,44 mm127 mm,(出租汽车专用),四川省成都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有奖),卷式,,并列二联,,即发票联、兑奖联,57mm177.8mm,新版发票使用解析,新版发票使用解析,新版发票使用解析,四川省成都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版面为万元版、仟元版和佰元版三种,均为三联,即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新版发票使用解析,四川省成都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无奖、有奖),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贰佰元、,伍佰元,新版发票使用解析,第三类为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1.*,公司机打发票,2.*,公司定额发票,3.*,保险公司*保险凭证(保单代发票),4.*,门票,5.*,公交公司客票,新版发票使用解析,二、申请印制印有单位名称发票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印制有单位名称的发票:,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发票年使用量在,10,万份以上,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需使用印有单位名称发票的,可采取在通用机打发票上通过软件程序将单位名称(或标识)打印在票头左侧或下方的方式。,三、新版发票的防伪措施,1.,验证码,2.,防伪纸,白水印税徽图案和黑水印“四川地税”字样加背面具有划痕显紫红色线条的防伪水印纸。,使用范围:新版定额发票(无奖、有奖),单联机打发票(平推、卷式),(出租车发票除外),新版发票使用解析,新版发票使用解析,有色和无色荧光彩纤加背面具有划痕显紫红色线条的防伪压感纸。,使用范围:新版多联机打发票(平推(含建筑业销售不动产发票)、卷式)和手工发票的发票联(第一联),新版货运发票各联仍使用背涂干式复写纸。,新版发票使用解析,新版发票使用解析,四、新版发票各联印色,发票联:棕色;记账联:蓝色;存根联:黑色。如联次有增加印色依次为紫色、红色。定额发票印色统一为棕色。,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各联印色与旧版发票印色一致。,新版发票使用解析,五、新版发票印章的规定,通用发票则由用票单位在开具发票时加盖,发票专用章,所有印有单位名称发票原则上都,必须在印制环节套印用票单位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加盖(套印)在发票右下方。,新版发票使用解析,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新版发票使用解析,六、新版机打发票自开票软件规定,(一),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的自开票纳税人,,继续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货运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二),建筑业、销售不动产自开票纳税人,通过登录“成都市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开具发票系统”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新版发票使用解析,(三),发票使用量较大、信息化程度较高、企业内部实现了数据集中或联网处理且开票数据存储安全可靠的纳税人,,可使用自行开发的开票软件开具印有单位名称的机打发票,但必须将开票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备案,并按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电子和纸质数据。,新版发票使用解析,七、新版发票启用时间及旧版发票的处理,新版发票从,2011,年,5,月,1,日起逐步启用,具体时间由市(州)地方税务局确定。旧版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1,年,9,月,30,日。,2011,年,10,月,1,日新版发票全面使用,旧版发票停止使用。请广大纳税人在满足使用的前提下合理领购发票,避免损失和浪费。,八、成都地税,发票管理,1,、发票换版,2,、网上开具发票,3,、网上领购发票,新版发票使用解析,谢 谢!,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