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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4252.1-2022 低运量导轨式胶轮系统施工及验收规程 第1部分:导轨梁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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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安 徽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BDB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 / T 202-DB34 / T 2024252.124252.12-J2022-J20221633316333低运量导轨式胶轮系统施工及验收规程第1部分: 导轨梁式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ow capacity railtype rubber wheel system Part 1:rail-beam type低运量导轨式胶轮系统施工及验收规程第1部分: 导轨梁式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ow cap

2、acity railtype rubber wheel system Part 1:rail-beam type-2022 06 292022 12 29 发布 实施书书书安徽省地方标准低运量导轨式胶轮系统施工及验收规程第部分: 导轨梁式 : 犇 犅 犜 主编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部门:安 徽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施行日期: 年 月 日 合肥安徽省地方标准低运量导轨式胶轮系统施工及验收规程第部分: 导轨梁式 : 犇 犅 犜 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出版发行( 合肥市紫云路 号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邮编: )开本: 毫米 印张:字数: 千字 年月第一版 年月第一次印

3、刷印数: 册安 徽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公告第号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等 项地方标准的公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批准“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 等 项安徽省地方标准, 现予以公布。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 日安徽省地方标准清单序号地方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监理导则制定 公共 建 筑 节 能 改 造 节能量核定规程制定 建筑 风 貌 设 计 导 则 编制指南制定 既有 多 层 住 宅 加 装 电梯技术标准制定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制定 低运 量 导 轨 式 胶 轮 系统 设计规

4、程第部分: 导轨梁式制定 低运 量 导 轨 式 胶 轮 系统 施工及验收规程第部分: 导轨梁式制定 前言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 等项地方标准计划的通知( 皖市监函 号) ,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制定了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内容: 总则; 术语和定义; 基本规定; 轨道梁桥工程; 车站与综合车场; 道岔; 供电系统;列车自动控制系统;通信系统及其他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试运行; 质量验收。本规程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由蚌埠云轨交通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5、。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 请反馈至蚌埠云轨交通有限公司( 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双墩路 号, 邮编: ) 。主编单位: 蚌埠云轨交通有限公司安徽省综合交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参编单位: 比亚迪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轨道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比亚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蚌埠市建筑管理处蚌埠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编写人员: 刘焕明侯燕民朱斌史秀荣刘少凯李强方明王尚武杨晓宇周双郭宇波柳富王斌陈伟伟尹靖刘晓彤张福彤刘晓光杨霞肖辉李华旭凌建祥刘玉林宋光辉刘宁萍邓江涛张学庆盛荣俊淳洋鲁林旺主要审查人

6、员: 方新涛吉敏廷陈修和陈刚程韶清刘培泉郑建中吴倩张孝法目次总则 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轨道梁桥工程 一般规定 基础 墩柱( 包含盖梁) 混凝土轨道梁 钢轨道梁 线形调整 车站与综合车场 一般规定 钢结构工程 混凝土结构施工 砌体结构施工 动力与照明 电缆 防雷与接地 静电轨 给水排水 通风空调 电梯、 电扶梯 站台门 综合车场 道岔 一般规定 道岔平台 设备 系统调试 供电系统 一般规定 变电所 充电 电力监控系统 电缆 列车自动控制系统 一般规定 设备 光、 电缆 其他 通信系统及其他系统 一般规定 通信系统 自动售检票系统 安防系统 门禁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一般规定 设备 试运行 一般规

7、定 基础条件 系统能力调试 行车演练 质量验收 一般规定 质量验收划分 质量验收要求和标准 质量验收组织和程序 工程验收文件和资料 附录工程单位、 分部、 分项、 检验工程划分表 附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分部( 子分部)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 ) ( ) 、 、 总则 为加强低运量导轨式胶轮系统( 导轨梁式)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规范施工技术、 统一质量验收标准, 保证工程质量, 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低运量、 专用路权, 以高架为主, 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 , 高峰小时最大断面客流量不宜

8、大于万人次的低运量导轨式胶轮系统( 导轨梁式) 新建、 改建、 扩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低运量导轨式胶轮系统( 导轨梁式) 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循本规程外, 尚应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术语和定义 低运量导轨式胶轮系统( 导轨梁式) 车辆 ( ) 由动力电池驱动, 采用橡胶车轮, 利用走行轮和设于走行轮下方、 内侧的导向轮, 实现在轨道梁上行进和转向的车辆。 低运量导轨式胶轮系统( 导轨梁式) ( )采用高架或地面敷设方式, 通过导向轨道在专用线路上运行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 轨道梁 承载车辆荷载和列车运行导向的结构, 同时也是列车控制系统、 通信系统、 疏散通道等载体。 轨道梁桥

9、由轨道梁与直接支承轨道梁的桥墩、 台及基础组成的桥梁体系。 指形板 轨道梁与轨道梁间或道岔梁与道岔梁间的连接过渡装置,安装在轨道梁或道岔梁端部的走行面、 导向面上, 使轨道梁或道岔梁在一定的间隙范围内自由伸缩, 确保列车车轮安全、 平稳通过。由指形接缝面板、 板座、 固定螺栓等组成。 滑移道岔 通过滑块结构的水平移动, 改变道岔前后轨道梁的通道路径, 实现导轨式胶轮车行驶方向转换的机械设备。 综合车场 设有停车线、 检修线、 洗车线等设施的场所, 承担列车的日常停放、 维护、 检修、 充电和清洁等功能。 道岔桥 设置在高架线路段, 用于安装道岔及附属设备的桥式平台。 道岔平台 设置在地面线路段

10、, 用于安装道岔及附属设备的坑式平台。 电缆桥架 依附于轨道梁、 盖梁或车站土建结构物上, 作为供电、 通信等电缆安装和通道的支承架。 基本规定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技术、 质量、 安全生产绿色施工等管理体系, 制定各项施工管理规定, 并贯彻执行。 施工前, 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深入现场调查, 了解掌握现场情况, 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施工单位应熟悉和审查施工图纸, 理解设计意图与要求。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和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并按程序进行审批及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发生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手续,

11、并形成文件。 施工单位应编制现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管理方案, 监理领导组织机构, 制定工作目标和管理制度, 落实管理措施和考核机制。 工程中使用的材料、 半成品、 成品、 构配件、 器具和设备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应对其外观、 规格、 型号进行验收, 质量证明文件、 资料应齐全;凡涉及安全、 节能、 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材料和产品, 应按国家、 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复检;设备、 材料到货后应进行开箱检查, 检查产品的包装外观是否完整, 产品的规格、 型号是否与订货合同相符, 检验、 试验报告是否齐全。 施工过程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每道工序完成后, 应进行检

12、查;专业工种之间, 应进行交接检验, 并形成记录, 未经检查认可, 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施工过程中, 应进行施工试验和检验;各专业、 系统之间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接口协调;各类质量检测报告、 检测验收记录和其他工程技术管理资料, 应及时填写, 并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归档、 整理应符合现行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管理标准 的规定。 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方案, 专项方案应由技术部门组织施工技术、 安全、 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施工测量与监测应符合 城市轨道交通

13、工程测量规范 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中的有关规定。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检验批、 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 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 、 项目工程顺序进行。 施工现场应实施标准化管理, 加强环境监控, 严格执行国家、 省市有关环境保护及劳动安全卫生条例。 轨道梁桥工程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轨道梁基础、 墩柱( 包含盖梁) 、 混凝土轨道梁、 钢轨道梁的施工与质量控制, 未作规定的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混凝土轨道梁分为现浇钢筋混凝土轨道梁、 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轨道梁、 预制钢筋混凝土轨道梁以及预制预应力混凝土轨道梁。预制钢筋混凝土轨道梁、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轨道梁应在工

14、厂预制, 工厂的生产条件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工厂的存放场地应设置专门的监测点, 定期对制梁台座和存梁台座进行沉降监测。 钢轨道梁梁体宜分段在工厂制作, 运至现场拼装, 制作单位与安装单位应办理交接手续。 涉及工序转换时, 下道工序开始前应对上道工序预埋件、 预留孔道等进行交接检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要求位置准确、安装牢固、 精度满足要求。 混凝土轨道梁与钢轨道梁走行面施工质量和精度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质量检验应符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 第章中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 基础 基础施工与质量控制除应符合设计规定以及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中的有关规定外

15、, 还应符合下列规定:不良地质地段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 现状地质与原设计不符时, 应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意见; 安全风险较大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并组织专家论证;施工前应全面探明管线, 管线与基础施工有冲突时应进行迁改或调整基础结构型式进行避让, 管线迁改应征得产权单位同意后组织实施;施工中采取的降排水措施应考虑对周边建( 构) 筑物的影响。 墩柱( 包含盖梁) 钢筋混凝土墩柱( 包含盖梁) 施工与质量控制应符合设计规定以及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中的有关规定。 钢管混凝土柱( 包含盖梁) 施工与质量控制应符合设计规定以及 钢管混凝土拱桥技术规范 和 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

16、 中的有关规定。 预制钢筋混凝土墩柱施工与质量控制应符合设计规定以及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中的有关规定外。 预制混凝土盖梁施工与质量控制除应符合设计规定以及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中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预制盖梁安装前, 应对接头混凝土面凿毛, 预埋件应除锈;在墩柱上安装预制盖梁时, 应对墩柱进行固定和支撑,确保稳定;盖梁就位时, 应检查轴线和各部尺寸, 确认合格后方可固定, 浇筑接头混凝土。接头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 方可拆除临时固定设施。 支座施工与质量控制应符合设计规定以及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中的有关规定。 伸缩缝处伸缩装置安装前应对照设计要求

17、、 产品说明,对成品进行验收, 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装时应按安装气温确定装置定位, 保证设计伸缩量。 混凝土轨道梁 现浇钢筋混凝土轨道梁、 现浇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轨道梁施工与质量控制应符合设计规定以及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中有关规定。 预制混凝土轨道梁施工与质量控制除应符合设计规定以及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中的有关规定外, 还应符合下列规定:吊装应采用专用的吊具, 并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吊点进行吊装;轨道梁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存梁场应平整坚实, 并有完善的排水系统;)存梁顺序应依据铺设计划制定;)存放梁的支点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在梁存放过程中梁体的预埋金属件外露表面均应进

18、行防锈处理;)存梁时, 每片梁均应设置标识, 可采用二维码或设置轨道梁铭牌, 并应标明: 梁号、 梁长、 梁重、 曲线半径、 制造工厂及制造时间, 梁号应为全线统一编号;)轨道梁堆放层数不得超过层, 且不得超过 , 并采取保护措施保证梁体稳定。 混凝土轨道梁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规定:表 混凝土轨道梁制作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梁长( 弦长) 跨度 端面倾斜度 平面线形 (为跨度)续表 项目允许偏差梁宽端部 ; 中部 导向面垂直度 梁体高度 ( 实测值 与 分别与设计值比较)局部不平度( 走行面导向面) 实测值减去水平尺长度范围内的设计线形矢高( 梁端应在安装指形板状态下检查)指形板与梁表面高差

19、混凝土轨道梁预埋件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规定:表 预埋件安装允许偏差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支座基座板边缘距中心点尺寸 支座基座板表面平整度 支座基座板高程 支座基座板平面角度 信号环线用防护管( 水平、 垂直) 信号环线引出用防护管位置 车体接地板固定预埋套管中心距安装面边缘距离 电缆保护管 混凝土轨道梁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规定:表 混凝土轨道梁安装允许偏差检 查 项 目允许偏差线形调整梁端轨面高程 梁端轨面横坡 平面线形矢高直线 ( 弦长 )曲线 ( 弦长 )竖向线形矢高 ( 弦长 )续表 检 查 项 目允许偏差支座安装纵向调整 横向调整 竖向调整 锚固螺栓预紧力矩根据螺栓型号确定指形板安装轨道

20、梁缝 行走面、 导向面和稳定面高差 紧固螺栓低于板表面 紧固螺栓预紧力矩根据螺栓型号确定线间距 线路中心 钢轨道梁 钢轨道梁施工及质量控制应符合设计规定以及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中的有关规定。 高强螺栓连接副的质量及质量控制应符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栓 、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 、 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 、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栓、 大六角螺母、 垫圈技术条件 以及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中有关规定。 钢轨道梁涂装施工及质量控制应符合设计规定以及 公路桥梁钢结构防腐涂装技术条件 和 桥梁钢结构冷喷锌防腐技术条件 中的有关规定。 钢轨道梁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规定:表

21、 钢轨道梁制作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备注梁长( 弦长) ( ) ( )为相邻两个伸缩缝之间的弦长续表 项目允许偏差备注跨度 测量两个支座中心位置平面线形 为一跨梁长,为跨中处偏差左右梁内侧面间距 测量导向轮所在的高度位置, 每测点间隔 梁体截面高度 梁段拼接处 其他位置梁体预拱度 测量放样点的精度误差左右走行面高程差 局部不平度( 走行面导向面) 接缝板面差( 走行面导向面) 钢轨道梁安装精度应符合表 规定:表 钢轨道梁安装精度要求项目精度要求备注支座处梁顶高程 支座处梁中心线横桥向误差 支座处梁顶面横坡 测量左右轮中心线处梁端伸缩缝宽度误差 伸缩缝处梁面板差 线间距 支座安装锚栓误差 横桥向

22、顺桥向 高程 线形调整 轨道梁安装后线形应连续、 平直、 圆顺, 并应满足下列调整要求:线形调整应在架设安装一批连续及一定数量的轨道梁以后进行;应按上下行线路同向、 同时进行线形调整;平曲线段的线性调整应从圆曲线处开始, 向两端延伸调整;线性调整应按下列顺序进行:)调整相邻梁端的梁缝间隙;)调整支座处梁体横坡超高值;)调整支座处梁顶垂直高程;)调整支座处梁体中心线横桥向位置。 调整合格后的轨道梁线路应经过至少个月的试运行; 试运行结束时应进行线路综合检测,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轨道梁连接处的指形板平实密贴, 螺栓紧固可靠;轨道梁支座锚固螺栓无松动情况, 支座无脱空情况;轨道梁线路线形无异常变化。

23、 车站与综合车场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车站与综合车场结构工程、 机电设备工程的施工与质量控制, 未作规定的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基础施工与质量控制应符合现行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中的有关规定, 桩基基础施工与质量控制应符合现行标准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中的有关规定。 建筑装饰与装修工程施工与质量控制应符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和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中的有关规定。 室外工程施工与质量控制应符合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和 跨 座 式 单 轨 交 通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中的有关规定。 电气设备的施工与质量控制应符合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

24、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 中的有关规定。 钢结构工程 钢结构工程施工与质量控制应符合设计规定以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和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中的有关规定。 混凝土结构施工 脚手架安装施工与质量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统一技术标准 中的有关规定。 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与质量控制应符合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和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中的有关规定。 砌体结构施工 砌体结构施工应与质量控制应符合设计规定及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中的有关规定。 隔墙采用石膏砌块砌筑时, 施工及质量控制应符合 石膏砌块砌体技术规程 中的有关规定。 动力与照明 动力与照明的施工与质量控制应符

25、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以及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中的有关规定。 电缆 电缆施工与质量控制除应符合设计规定以及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的中有关规定外, 还应符合下列规定:控制电缆( 包括铠装层和屏蔽层) 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屏蔽层接地: 屏蔽层均为一端接地, 交流设备与交流设备间的电缆在始端就近接地; 交流设备与直流设备间的电缆在交流侧就近接地, 直流设备与直流设备间电缆在始端接地;)铠装层接地: 电缆连接变电所内部时, 铠装层要一端接地, 另一端浮空; 连

26、接变电所外部设备时, 铠装层要两端接地;)铠装层一端接地时: 交流设备与交流设备间的电缆在始端就近接地, 交流设备与直流设备间的电缆在交流侧就近接地, 直流设备与直流设备间的电缆在始端接地;)控制电缆接地截面积为 。同一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线和保护接地线应分别设置, 并直接与接地体可靠连接, 不得在与接地体连接之前并联连接。 防雷与接地 车站、 综合车场段建筑防雷接地施工与质量控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中的相关规定外, 还应符合下列规定:区间轨道梁全线钢结构做好等电位连接, 等电位连接电阻不大于 , 并采用每根独立基础柱作为防直击雷引下线;独立基础柱内钢筋作为自

27、然接地体, 每根柱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 。 车站、 综合车场弱电设备房、 控制中心调度大厅、 控制室、 电力监控室宜设置防静电地板, 接地要求应符合现行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中的有关规定。 静电轨 静电轨在安装前及安装完成后需要检查静电轨外观,要求总成表面清洁, 干净, 无掉漆, 磕碰, 漆面划伤等。 静电轨施工与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静电轨安装板上表面距走行面上表面的安装公差为 ;静电轨中心线至轨道梁内部侧面安装公差为 。 静电轨接地方式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接地电阻小于等于 , 且静电轨安装不应侵入应答器非金属区要求。 给水排水 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设计规定以及现行国家标准

28、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的规定。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及阀门的水压试验、 排水管道的灌水和通球及通水试验、 给水管道的通水试验及冲洗消毒检测、 卫生器具通水试验、 具有溢流功能的器具满水试验、 地漏及地面清扫口排水试验、 消火栓系统测试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的规定。 给水与排水工程质量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和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的有关规定。 消火栓系统施工与质量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的规定。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与质量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

29、规范 的规定。 通风空调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与质量控制除应符合设计规定以及现行国家标准 通风与空调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中的相关规定外, 还应符合下列规定:当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 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 必须设置厚度不小于 的钢制防护套管; 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采用不燃柔性材料封堵严密;通风、 空调系统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 应进行系统的试运行及调试, 包括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运转及调试。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在设备单机试运转合格后进行;设计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和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尚应符合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30、标准 的规定。 电梯、 电扶梯 电梯、 电扶梯的施工与质量控制应符合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以及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中的有关规定。 站台门 站台门工程施工与质量控制应符合 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系统技术规范 、 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 以及 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 中的有关规定。 综合车场 综合车场工艺设备安装与质量控制应按综合车场工艺设备用户需求书和技术规格书的要求进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质量控制应符合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以及 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 第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 中的有关规定。 电气设备的安装与质量控制应符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

31、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 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以及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的相关规定。 车场的智能设备的安装与质量控制应符合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以及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中的有关规定。道岔 一般规定 道岔平台形式分钢筋混凝土平台和钢结构平台, 同一组道岔应在同一类型平台上; 安装道岔设备前应对道岔平台的土建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其土建施工质量应满足道岔设备安装要求。 道岔设备及器材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道

32、岔平台土建工程应全部完成, 如采用钢筋混凝土平台, 其钢筋混凝土的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吊装设备应能满足吊装要求。 道岔平台上的供电电缆、 通信及信号电缆、 道岔控制电缆等应按电压等级分别布置在道岔平台两侧的电缆槽内。 道岔设备及预埋件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以及 公路桥梁钢结构防腐涂装技术条件 的规定。 构件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 应符合设计要求以及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中的相关规定。 现场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测, 焊缝表面不应有裂纹、 气孔、 夹渣、 弧坑裂纹、 咬边等缺陷, 质量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的规定。 道岔平台 混凝土结构施工及质量控制应符合设计

33、规定及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和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中的有关规定。 钢结构施工及质量控制应符合设计规定及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和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中的有关规定。 道岔底板下的支撑脚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支撑脚应与基础内的主钢筋相连接;支撑脚的位置应符合道岔安装设计要求, 偏差宜控制在 内;支撑脚底部与预留基坑的接触面应平整, 宜用膨胀螺栓固定。 道岔测量放线和调平应符合下列规定:道岔安装前应按施工设计图和测量专业移交的线路基准点作为安装测量基准, 确定道岔安装基准线;道岔安装基准线与道岔平台实际轴线的纵向和横向距离允许偏差应为 ;应按道岔安装设计图确定道岔岔前、 岔后

34、、 里程坐标点及道岔走行面高程, 其测量偏差应在设计规定范围内;道岔平台的基准线与道岔底板的安装基准线应为同一基准线, 确定后应设永久性中心标板或者基准点永久性标记;道岔设备定位基准确定后, 设备的找正、 调平应在确定的测量位置上进行检测, 复检时不应改变原来测量的位置。 安装后道岔梁与轨道梁的走行面高差不应大于 。 设备 道岔在现场安装后, 控制装置应通过转辙试验和联锁试验, 验证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应满足道岔控制和检测的功能, 能按信号系统发出的指令, 使道岔完成解锁、 转辙、 锁定和信号反馈;应满足系统检测、 故障诊断、 故障保护和报警功能;应满足能将道岔实际位置传给信号系统的表示功能

35、;应满足联锁电路要求, 联锁控制应采用安全型继电器;信号联锁与道岔控制电路之间的传输通路应正常, 传输的信息应满足联锁及控制装置的运用需求。 驱动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主减速机应无漏油, 箱内储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转辙减速机行程开关支架安装角度应正确, 不应阻碍其他部件的运动;手动转辙减速装置的离合器开合时应无异响、 无动作失灵、 无卡滞;每组道岔的减速机安装后的实际基准线与设计基准线偏差不应大于 ;安装后的转辙减速机垂直输出轴中心线与设计值允许偏差应为 。 锁定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电机在启动或制动时转子应无轴向窜动, 制动器应有手动释放装置;安装在台车上的锁定槽与台车间的焊接应牢固、

36、可靠;锁定推杆与锁定槽镶块左右总间隙不应大于 ;将电机制动器释放后, 运动推杆系统应转动灵活, 推杆应进出自如;锁定装置行程开关应与相应的机械结构配合调整, 动作应正确, 不应阻碍其他部件运动;锁定装置的锁定槽安装后应确保道岔转辙量达到设计要求, 道岔线型应符合设计的线型图要求。 控制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道岔梁端与轨道梁段接缝允许误差为 ;道岔及控制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的规定。表 道岔及控制设备安装允许偏差项目检查位置及内容检测方法允许偏差道岔梁全长直线状态钢卷尺测量 高低偏差整体 在梁的走行面纵向中心线上 用细白线、 直角尺 局部在梁的走行面纵向中线上,测定梁接口部()处的尺寸偏

37、差用钢尺、 水平仪测量 续表 项目检查位置及内容检测方法允许偏差直线度 整体在梁的导向面及走行面中心点处测量线向偏差走行面用水平仪测,导向面用细白线、直角尺测量 系统调试 道岔设备调试试验应在道岔安装施工完成后进行, 并应具备下列条件:道岔设备安装已按限界设计检查并完全合格;相邻轨道梁已安装就位;配电电源可正常供电, 提供的电源电压符合技术文件规定;信号设施安装到位并能使用, 与信号接口联线应按联锁要求完成;道岔设备润滑系统能正常工作;道岔平台或道岔桥内无影响调试进行的施工或障碍;道岔安装已经过安装质量检查合格, 并有安全保障措施。 道岔调试应包括道岔逻辑调试和循环测试两阶段, 其中逻辑调试应

38、包括以下内容:电源调试;工作保护接地的电阻值小于等于 , 防雷保护接地的电阻值测试小于等于 ;锁闭装置的解锁、 闭锁调试;电机启动、 运转、 制动调试;限位开关位置及动作调试;道岔位置指示器的调试;在人工手动模式下, 人工手动道岔运转调试;在手控操作模式下, 道岔运转调试;在现场操作模式下, 道岔运转调试。 道岔逻辑调试合格后, 应进行 次无故障循环测试,测试期间道岔动作顺序应正确, 无无故停机、 卡滞、 冲击、 非正常噪音等现象。 供电系统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供电系统工程的施工与质量控制, 未作规定的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电力试验应符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的有关

39、规定。 变电所 变电所安装及工程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变电所的设备进行检查, 其型号、 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接地装置的材料规格、 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变电所内应做好等电位连接, 接地系统施工完成后接触电压、 跨步电压应满足安全保护的要求;开关柜基础预埋件顶面平面度和直 线 度 允 许 偏 差 , 全长不超过 , 整体平整度每平方米平面误差不超过 ; 其 它 设 备 基 础 预 埋 件 顶 面 度 和 直 线 度 允 许 偏 差 , 全长不超过 ;开关柜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的规定;表 开关柜安装的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垂直度( 每米)

40、水平偏差相邻两柜顶部成列柜顶部续表 项目允许偏差()柜间偏差相邻两柜边成列柜面柜间接缝基础预埋螺栓的中心距允许偏差 , 外露长度 ;基础外形偏差范围应控制在 之间;接地干线支持间的距离, 在水平直线部分宜为 , 垂直部分宜为 , 转弯部分宜为 ;干式变压器安装允许偏差: 基础钢的顶部平直度每米小于 , 全 长 小 于 ; 外 壳 安 装 的 每 米 垂 直 度 小 于 ; 盘顶垂直度小于 , 盘顶平整度小于 ; 外壳中心与器身中心小于 。 充电 充电设备安装及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充电设备进行检查, 其型号、 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配线电缆、 电线不得破损、 受潮、 扭曲、 折

41、皱;充电柜底板平整度公差应小于 ;室外安装时应搭建雨棚。 顶部授流装置安装及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授流装置安装可采用吊顶式或立柱式;吊顶式安装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吊顶式顶部授流装置基础承载应满足设计要求;)吊顶式顶部授流装置管线应按设计要求在安装基础顶部边缘预留;)顶部授流装置弓箱安装接触面与轨道梁梁顶顶部安装距离允许误差小于 ;)顶部授流装置弓箱安装接触面与轨道梁中心距离允许误差小于 ;)吊顶式顶部授流装置接地应与安装基础通过金属结构接地, 接地电阻小于等于 。立柱式安装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立柱式顶部授流装置基础承载应满足设计要求;)立柱式顶部授流装置管线应按设计要求在安装基础底部边缘

42、预留;)顶部授流装置弓箱安装接触面与轨道梁梁顶顶部安装距离允许误差小于 ;)顶部授流装置弓箱安装接触面与轨道梁中心距离允许误差小于 ;)立柱式顶部授流装置接地应与安装基础通过预埋件和结构钢筋结构接地, 接地电阻小于等于 。 电力监控系统 安装监控系统设备的设备房应符合下列规定:室内装修和防静电地板安装工作应全部结束;设备基础预埋件、 设备底座支架应符合设计要求, 安装应牢固;门窗应安装完毕, 设备房应有防尘措施;空调设备安装应调试完毕, 环境温度及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监控系统硬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监控系统的设备及附件的规格、 型号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各种接插件的规格应与设备接口一致;设

43、备应有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保修证书, 设备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主机及其外设的配置和位置应便于维护人员操作及监视。 电力监控系统分站、 主站机柜安装应垂直, 外表面油漆应完整无划痕, 柜体应清洁。 监控主站接地铜排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 设备 连续运行试验及试运行考核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安装及验收应符合现行标准 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安装及验收规范 中相关规定。 电缆 电缆施工与质量控制应符合本规程第 节中相关规定。 列车自动控制系统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列车自动控制系统工程的施工与质量控制, 未作规定的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本章包含了自动监控( ) 子系统、 自动防护(

44、 )子系统、 自动运行( ) 子系统、 全电联锁子系统、 子系统、 计轴子系统等多个独立系统, 在满足设计规定的同时还应满足现有国家标准的规定。 设备 系统硬件设备安装施工及质量控制除应符合设计及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中的有关规定外, 还应符合下列规定:设备安装位置、 机架及底座的加固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设备安装牢固, 排列整齐, 漆饰完好, 铭牌、 标记清楚正确, 并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线路轨旁设备的安装不应侵入设备限界。 光、 电缆 光、 电缆施工及质量控制除应符合设计及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中的有关规定外, 还应符合下列规定:光、 电缆单盘检测光缆长

45、度、 衰耗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电缆芯线应按顺序一一对应接续, 接续完成后应检查无错线、 断线, 绝缘良好;电缆接头的埋深、 固定方式、 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芯线按光纤色谱排列顺序对应接续; 光纤接续部位应进行热缩加强管保护, 加强管收缩均匀、 无气泡;光、 电缆线路标桩的埋设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光电缆标桩应埋设在光电缆径路的正上方, 接续标桩应埋设在接续点的正上方, 标识清楚;光缆敷设、 接续或固定安装时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 倍。电缆敷设和接续时, 铝护套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 倍, 铅护套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 倍;光、 电缆线路余留的位置和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

46、求。 其他 全自动运行( ) 运营管理模式的可靠性、 稳定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通信系统及其他系统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通信系统及其他系统工程的施工与质量控制, 未作规定的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本章包含传输系统、 无线通信系统、 时钟系统、 广播系统、 乘客信息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 自动售检票系统、 安防系统、门禁系统等多个独立系统, 在满足设计规定的同时还应满足现有国家标准的规定。 通信系统 通信系统工程施工及质量控制除应符合设计规定及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中的有关规定外, 还应符合下列规定:时钟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所有子钟安装位置应远离自动喷淋系统的喷头,

47、且安装高度为下沿距地面不小于 , 室外安装的子钟应具有防雷、 防水保护功能;电子显示设备屏幕的安装位置应不受外来光直射, 周围没有遮挡物;电子显示设备的保护接地端子应有明确标记并接地良好。在熔断器和开关电源处应有警告标志;在室外露天处安装摄像机时, 避雷针和摄像装置的安装应牢靠、 稳固;机架( 柜) 安装的垂直倾斜角度偏差应小于机架( 柜) 高度的。 自动售检票系统 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的施工及质量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中的有关规定。 安防系统 视频安防系统施工及质量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中的有关规定。 门禁系统 门禁

48、系统施工及质量控制应符合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和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中的有关规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施工与质量控制, 未作规定的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设备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与质量控制除应符合设计及现行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中的有关规定外, 还应符合下列规定:设备、 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 使用说明书、 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等文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强制认证( 认可) 的产品还应有认证( 认可) 证书和认证( 认可) 标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应是通过国家认证( 认

49、可) 的产品。产品名称、 型号、 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非国家强制认证( 认可) 的产品名称、 型号、 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表面应无明显刮痕、 毛刺等机械损伤, 紧固部位应无松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的规格、 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试运行 一般规定 低运量导轨式胶轮系统( 导轨梁式) 试运行的目的应通过系统功能测试检验、 运行图参数测试、 故障模拟、 应急救援演练、 按图行车, 检验各系统在正常与非正常条件下运输组织的适应能力, 验证行车组织方式能否满足运营要求; 检验设备故障和自然灾害条件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系统总

50、联调完成验收后, 应开展系统试运行, 包括“ 系统能力调试” 和“ 行车演练” ;系统总联调完成项目工程验收后, 应按规定运行图和服务要求进行不少于个月的试运行, 其中按照开通运营时列车运行图连续组织行车 日以上且关键指标应符合相关规定;在完成总联调可能遗留的调试项目后, 应对系统总联调的结果进行检验, 对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低运量导轨式胶轮系统( 导轨梁式) 项目试运行完成并通过第三方组织的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后方可投入初期运营。 基础条件 工程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区间、 车站及综合车场轨道梁应通过限界检测和验收,设施设备应无侵限现象, 线路上运行的车辆等均不超出所运行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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