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文最新推荐-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演讲稿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演讲稿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
2、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
3、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
4、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
5、。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
6、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xx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
7、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
8、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谢谢大家! 面
9、对死亡很少有人能够坦然,无论是谁,总想享受这个美好的世界久一些。生老病死,本是人生不可避免的路程,可是安全事故却又无形地给人的生命加上了一道枷锁。 在安全极度关注的今天,我希望少几颗无辜的心因为安全事故而远离人间。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三不伤害”的原则,确保职工以饱满的热情,努力的工作态度,在各自不同的岗位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企业的发展与辉煌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2018年是“安全生产年”,安全月很快也将到来,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让我们永远牢记安全责任,警钟长鸣,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让每个欢乐的家庭更加欢乐! 古以来,“三从四德”是女性的生活原则,“软弱
10、”成了女性代名词;“花瓶”也似乎是女性的专用形容词。然而,这些都逐渐成为历史。在当今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正在逐步提高,“男女平等”不再是一句口号,巾帼不让须眉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在这里,我想说:作为当代女性,我们无论身在哪里,地位如何,都要首先尊重自己,相信自己并强大自己。 当我带着激情走进红幼,一直被安排带全托,时常听别人背地里撇撇嘴:“全职保姆而已。”言语中的不屑真让人不寒而粟。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全托孩子与我亲密无间时,当我的工作得到家长的认可的时候,我觉得我的付出是值得的。有一次,我胃病犯了,躺在床上痛苦的呻吟着,同事们一个个过来问候的时候,全托孩子也知道了,他们围在我的床前不停
11、的问:“邓妈妈,你好些没有?”“邓妈妈,我给你摸摸就不痛了。”还有一个学前班的孩子白皓对小朋友们说:“你们别吵了,让邓妈妈休息,邓妈妈,我们要听你的话。”稚嫩的脸上全是挂着成人般的焦虑。那一刻,我只感觉到我的病痛减轻了许多。我微笑着扶摸过每一个稚气未脱的小脸,对他们说:“谢谢你们,邓妈妈现在不痛了。”就在那个周末,我接到了凡有我电话号码的家长的电话:“邓老师,你好些没有?”“邓老师,你一定要注意身体哟。”一句简单的问候,一分诚挚的关心,让我感动不已,这就是在某些人眼里低贱的工作台所带给我的欣慰。我尊重自己的选择,所以用心去对待我的工作,尊重了自己也得到了别人的尊重。 也许,上天并没有给我们足够
12、的资质、机遇和家世,让我们成为抢眼的明星,各行各业中成名成家的不过寥寥。我们只要有信心,我们就可以把事情做得很好。信心乃人生之本,我们只有信心百倍的不断充实自己,强大自己,我们才不至于被社会淘汰。作为当代女性,我们要有挑战自己的信心才无愧疚于当代女性的称谓。我听说过这样一句话:有一个人对别人讲,我很想读一个医学博士,但是读了三年以后,我就是四十岁了。听的人说,可是你不读医学博士,三年以后,你也是四十岁。是啊!要想干一件事情,只要对自己说:“我能行。”成绩就是了好的说明,结果就是过程的最好的体现。与其跟在时代的背井离乡后当累赘,倒不如旗帜鲜明的走在时代的最前列。 所以,女性朋友,动起来吧!虽然我们无法改变人生,但我们可以改变人生观,虽然我们无法改变环境,但我们可以改变心境。动起来吧!一路会有无限的精彩迎接我们。 7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