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炭质量检测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准备购买/销售煤炭,并要求乙方进行质量检测;乙方具备相关的煤炭质量检测能力,并同意进行检测,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质量检测范围1.1 甲方委托乙方对购买/销售的煤炭进行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煤炭含水量、发热量、灰分、硫分、挥发分等。第二条 检测程序与标准2.1 乙方将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标准对煤炭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2.2 如甲方有特殊要求,应在签订合同之前书面告知乙方,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第
2、三条 交付检测样品及检测周期3.1 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检测样品,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3.2 乙方将根据检测项目和样品数量合理安排检测周期,并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检测结果。第四条 检测结果及异议处理4.1 乙方将根据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并在指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4.2 如甲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双方将进行协商解决。4.3 若发生争议不能解决,则可依法向有关行政、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及技术资料等信息应予以保密。5.2 双方应确保其雇员及代理人也同样履行保密义务。第六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6.1
3、 合同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确认。6.2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生效,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不得解除。6.3 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支付已经完成的质量检测费用。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7.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8.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补充条款的一部分。第九条 协议生效与期限9.1 本协议一经签字盖章即生效,并持续有效。9.2 本协议有效期为_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