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船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租船方):_(姓名/公司名称)乙方(以下简称承租方):_(姓名/公司名称)鉴于租船方具有所租船只的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承租方需租用该船只,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租船期限1.1 承租方向租船方租用的船只为:_(船只名称/型号/证书号等相关信息)。1.2 租船期限为:_(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1.3 如需延长租船期限,需在租船期满前提前_(提前通知的天数)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租船方同意。第二条 租金支付2.1 承租方应根据约定的租船期限支付租金,租金金额为:_(具体金额)。2.2 租金支付方式为:_(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等)。2.3 租金支付时间为
2、:_(支付时间,如每月一次、按季度等)。第三条 使用限制3.1 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租船期限和使用目的使用租用船只,不得擅自改变或超出约定范围使用。3.2 承租方应确保租用船只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从事违法、违规活动。3.3 承租方应妥善保管租用船只,不得损坏或丢失,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无条件赔偿租船方。第四条 其他约定4.1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4.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2 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用条款自上手一页生效。租船方:_ 承租方: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