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服务合同协议甲方:【银行名称】乙方:【客户姓名/公司名称】鉴于乙方希望甲方提供银行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本协议中涉及的术语定义如下:1) 甲方:指银行服务的提供方,具体为【银行名称】。2) 乙方:指使用甲方银行服务的个人或法人,具体为【客户姓名/公司名称】。3) 银行服务: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贷款、支付结算、外汇兑换、理财等。4) 本协议:指甲方和乙方达成的本次银行服务合同协议。第二条 服务内容2.1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以下银行服务:1) 存款服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2) 贷款服务:包括个人贷款、企业
2、贷款等。3) 支付结算服务:包括转账、缴费、票据等。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保证提供优质、高效的银行服务;2) 保护乙方的账户信息和交易数据的安全;3) 妥善保管乙方的存款,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相应的存取款业务;4) 按照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必要的服务费用。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使用甲方提供的银行服务,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2) 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或企业信息;3) 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定和操作流程;4) 对乙方的账户和密码进行妥善保管,如有安全风险应及时通知甲方。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保密信息,双方应予以保密。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如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附则7.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有效期内为有效。7.2 本协议的修改、解释及补充事项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确认后方可生效。7.3 本协议的附件与其本身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4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甲方:【银行名称】签名:日期:乙方:【客户姓名/公司名称】签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