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保服务合同协议书标题:安保服务合同要求协议编号: 编号协议订立日期: 日期协议订立地点: 地点甲方(服务提供方):甲方名称乙方(服务需求方):乙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关于安保服务的合同要求:第一条 相关资格要求1. 甲方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安保服务。2. 乙方应具备相应合法权益,有权委托相关安保服务并与甲方签订合同。第二条 服务需求和范围1. 乙方根据实际安全需求,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安保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需求时间、地点、场所、安全级别等。2. 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服务需求,制定相应的安保服务方案,并
2、经乙方同意后执行。第三条 义务和责任1. 甲方应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安保服务方案,并根据乙方的需求执行。2. 甲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从事不良行为,保障乙方合法权益及人身财产安全。3.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及时提供安保服务,并保持服务质量和效果。第四条 费用和支付方式1. 甲乙双方对合同中涉及到的费用、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期限进行协商一致,并在合同正文上明确约定。2. 乙方应按时支付甲方提供的安保服务费用,双方应保持费用交付的记录与凭证。第五条 保密和安全1. 甲乙双方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安保以及保密事项予以严格保密。2. 甲方应确保其提供的安保服务不涉及乙方的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第六条 纠纷解决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协商解决的原则进行调解或协商,并尽量达成一致意见。2. 若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1. 甲乙双方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协议。2. 甲乙双方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至少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相关事宜。第八条 其他事项1. 合同正文以中文表述,争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约定履行完毕。甲方(服务提供方): 乙方(服务需求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