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检疫合同协议书协议双方为以下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表示双方愿意达成本卫生检疫合同协议,并同意遵守以下约定:第一条:目的本卫生检疫合同协议的目的是为确保参与方的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以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的传播。第二条:合作内容1. 参与方应遵守卫生检疫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身体健康和疫情调查,提供真实、准确的健康信息等。2. 参与方应积极配合卫生检疫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遵守疫情预防、传染病防控措施、个人卫生习惯等。第三条:保密义务1. 双方应妥善保管个人健康信息和相关数据,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2. 未经其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卫生检疫合同协议
2、书的相关内容以任何形式披露或公开。第四条:法律责任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对方或其他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对于其他方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未遵守相关规定导致的后果,提供虚假信息的方应承担法律责任。第五条:协议变更对于卫生检疫工作的需要,任何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调整,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变更。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卫生部门或依法具备管辖权的法院解决。第七条:其他条款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让与或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经过另一方书面同意。以上为卫生检疫合同协议书的主要内容约定,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并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名): 日期:乙方(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