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场所广告发布合同协议书甲方(广告商):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人:甲方联系人电话:甲方电话乙方(广告发布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人:乙方联系人电话:乙方电话鉴于甲、乙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真实并愿意履行此合同,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公共场所广告发布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内容1.1 乙方同意在其经营管理的公共场所,提供广告发布位置予甲方使用,具体位置及数量详见附件。1.2 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安装等事项将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1.3 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且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包含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1.4 广告发布时间、周期、频次等细节事项由
2、双方共同商定,并写入附件。第二条 物料与费用2.1 乙方提供广告发布位置的具体描述、尺寸、数量及要求见附件。2.2 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合同签订后指定日期前支付。第三条 期限与终止3.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指定期限。3.2 若双方均无异议,可提前指定期限终止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互不负有任何债务或责任。3.3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第四条 保密事项4.1 双方同意对于协议内容及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予以保密,除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或依法需要披露。4.2 本条项下的保密义务双方在本协议保存有效期及两年之内均有效。第五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六条 其他事项6.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并作为协议的补充部分。6.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广告商): 乙方(广告发布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