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旅游代理合同
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拟定本《旅游代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并履行以下条款:
第一条 合同双方信息
甲方:【行为人甲方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行为人甲方的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行为人乙方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行为人乙方的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第二条 旅游代理服务内容
1. 甲方为乙方提供旅游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行程安排、酒店预订、机票/车票购买、导游安排等。
2. 甲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提供的服务项目,详细说明服务内容、时间、地点、标准、费用等相关信息。
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费用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银行转账等合法合规的方式。
2. 如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导致旅游计划取消或变更,双方应协商解决取消或变更后的费用结算问题。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负责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旅游代理服务。
2. 乙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3. 双方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从事非法旅游代理活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标准提供相关服务,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对方遭受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合同签订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的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签字章程生效之日。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前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2.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权益结算。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的任何修订、补充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经甲、乙双方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