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业建筑租赁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编号:日期:甲方:(出租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承租方)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是商业建筑物的合法所有人,并有出租权;鉴于乙方有意租赁甲方所拥有的商业建筑物;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商业建筑物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租赁物品1.1 租赁物品:根据本协议,甲方将其所拥有的商业建筑物出租给乙方使用。1.2 租赁的商业建筑物的具体地址、面积、专用设备及配套设施详见附件一。二、租赁期限2.1 本次租赁期限:租赁起始日期:租赁结束日期:2.2 租赁期届满前,甲方与乙方可协商续租或解除合同。三、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租金标准:本次租赁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标准为每
2、月人民币(大写)。3.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月的(具体日期)前将租金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四、使用规定4.1 乙方承诺按照商业建筑物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或转租给第三方。4.2 乙方应当按时缴纳租金并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煤气、电信等相关费用。4.3 乙方应妥善保管商业建筑物及其内部设备,并对因其使用不当而引起的损失承担责任。五、维修及保险责任5.1 维修责任:商业建筑物内部的修缮和日常设施维护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建筑结构的维修。5.2 保险责任:商业建筑物内的财产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六、违约责任6.1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未支付租金的违约金。6.2 若乙方擅自改变商业建筑物用途或转租给第三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条款8.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8.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确定补充协议。甲 方: 乙 方: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