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设计服务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就工程设计服务达成一致,并且声明并保证以下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甲方:【甲方名称】
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身份证/信用代码】
地址:【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乙方名称】
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身份证/信用代码】
地址:【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设计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工程设计服务要求》。
2.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提交工程设计文件。
二、工程设计文件的权利归属:
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享有全部知识产权,并可合理使用及转让。
2.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除非得到甲方明确书面同意。
三、费用支付:
1. 乙方完成工程设计服务后,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2. 支付方式及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费用支付约定》。
四、保密责任:
1. 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尽力确保与工程设计服务相关的人员对保密责任的履行,并签署保密协议。
五、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书面证明。
六、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发生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协议期满后,若双方继续合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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