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形象设计合同协议书
《形象设计合同协议书》
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合法、有效地提出了与乙方共同合作的需求,双方为了明确权利义务、规范双方行为,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需求,负责设计和开发甲方的形象设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标识、商标、宣传资料、包装设计等。
二、合作方式
1. 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不得参与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2. 双方应诚实守信,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真实的设计作品。
三、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形象设计项目,并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
2. 甲方应提供准确、完整、清晰的需求信息,并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支付合理的设计费用。
四、保密条款
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机密信息保密,不得擅自披露或使用。
2. 双方应妥善保管涉及到的设计稿、资料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复制给其他无关方。
五、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作关系。
2. 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具体数额双方协商确定。
六、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合作完成或双方一致解除合同。
2. 当合作完成或双方一致解除合同后,双方无其他约束义务。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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