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字营销服务合同协议书数字营销服务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下列合同双方自愿订立,以确保合同内容的合规性:第一条 定义以下术语在本协议书中的含义为:1. 行为人:指参与本协议的所有个人或组织,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合同双方:指本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提供方和服务受托方。第二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约定和明确数字营销服务合同的相关事项,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和合同的合规性。第三条 合同内容1. 合同双方应详细列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联系方式等,并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2. 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数字营销服务的具体内容、范围、价格、执行时间、责任分工等,并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
2、违背公序良俗,并排除任何涉及政治的内容。3. 合同双方应就数字营销成果、合作期限、支付方式等重要事项进行协商,并将协商结果明确写入合同。4. 合同双方应明确因不可抗力、违约行为等情况下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第四条 合同履行1. 合同双方应按照协议内的约定执行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义务,并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约定标准。2.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需要中止、终止等,合同双方应及时进行通知并协商解决办法。第五条 保密条款1. 合同双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对方提供的机密信息,并不得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向第三方披露。2. 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应根据对方的要求归还或销毁相关机密信息。
3、第六条 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2. 合同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纠纷,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变更与解释1. 任何协议变更或补充应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2. 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则。第八条 效力与生效1. 本协议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 本协议的正本为若干份,各方均具有同等效力。第九条 其他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具有法律效力。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合同双方确认:签字_日期_甲方(服务提供方):_乙方(服务受托方):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