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品经销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表达了意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不违背公序良俗,乙方经甲方的酒品经销合作的邀请,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同意将旗下的酒品(具体名称、品牌等详见附件一)授权给乙方进行经销活动。1.2 乙方应遵守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对酒品经销活动的规定,确保酒品的销售合法、质量合格,并保证该酒品在乙方销售过程中的品质与甲方原酒品保持一致。1.3 乙方应积极向甲方提供有关酒品市场情况、销售数据等,并配合甲
2、方进行市场调研及市场推广活动。第二条 经销条件2.1 乙方应具备相应的经销能力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渠道、市场运作能力等。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酒品价格政策进行销售,并确保销售过程中的价格合理公平。2.3 乙方在经销活动中不得恶意抬价、以次充好等损害甲方品牌声誉和乙方顾客利益的行为。第三条 销售目标3.1 甲方与乙方共同商定酒品销售目标,具体包括销售数量、销售额等。3.2 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销售目标,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积极与甲方协商解决办法。第四条 结算与支付4.1 甲方与乙方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进行商品结算。4.2 乙方应按时支付甲方款项,并提供相应的结算账单和交易凭证。第五条 协议终止与违约责任5.1 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但应提前通知对方并经过书面确认。5.2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或声誉上的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6.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