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属设备采购合同协议标题:附属设备采购合同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共同订立,以明确双方在附属设备采购方面的权利和责任:甲方:(具体名称或个人姓名)住所(或住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具体名称或个人姓名)住所(或住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鉴于:1. 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法律资格,能够独立签订本协议。2. 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法律资格,能够独立签订本协议。3. 双方均为自愿签订本协议,所有意思表示真实,签署本协议并履行协议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愿。4. 双方声明将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尊重公序良俗,不制定、执行或要求执行
2、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根据以上事实和双方的一致意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方从乙方处采购附属设备的相关事宜,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二条 附属设备的采购内容1.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附属设备具体规格、数量和单价详见附件(可按实际情况填写),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三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1. 附属设备的总价为人民币(具体金额),该金额包含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造、运输和保险费用等。2. 支付方式: (1)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具体日期)支付设备款项的(具体比例或金额)作为预付款; (2)剩余款项应在设备交付前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完
3、成。第四条 设备交付和验收1. 附属设备的交付时间及地点应在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并在本协议附件中明确记录。2.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设备验收,如果发现任何设备瑕疵或不符合约定规格,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进行修补或更换。第五条 违约责任1. 如果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设备款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天未付款金额的0.05%作为违约金。2. 如果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设备验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天未验收设备单价的0.05%作为违约金。第六条 协议变更和解除1. 双方可协商一致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和条款,任何变更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签署补充协议。2.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双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办法。第七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有效期)。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下为签署部分,包括日期、甲方和乙方的签名、单位名称、印章等信息,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成)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