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空器租赁合同标题要求的协议甲方:(出租方)乙方:(租赁方)鉴于甲方作为航空器的所有者,具有合法的航空器租赁资格,乙方有意租赁航空器并符合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航空器:指甲方拥有并具备航空器经营租赁资格的飞行器。租赁期限:指租赁航空器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第二条 租赁航空器1. 甲方同意将所拥有的航空器租赁给乙方,并授权乙方合法使用航空器。2. 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条件和规定使用航空器。第三条 租赁费用1. 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和租金金额支付租赁费用。2. 租赁费用应在每个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完毕。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
2、议并追究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第四条 使用和归还1. 乙方使用航空器应遵守国家航空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相关规定。2. 乙方应按照租赁期限结束后的约定时间和地点归还航空器,并保证航空器的完好无损。第五条 违约责任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约定或未按时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可以追究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 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及租赁过程中所获取的商业机密、技术信息、客户信息等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2. 本保密条款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仍然有效。第七条 争议解决双方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八条 其他1. 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协议终止后才失效。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赁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