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人飞机租赁合同协议书私人飞机租赁合同协议书甲方:_(以下简称“出租方”)身份证/护照号码:_住所(营业执照注册地址):_乙方:_(以下简称“承租方”)身份证/护照号码:_住所(营业执照注册地址):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和范围1.1 出租方同意将其拥有的私人飞机(以下简称“飞机”)出租给承租方,并提供相应的服务。1.2 本协议适用于飞机租赁期限内的所有飞机使用和相关服务。第二条 飞机使用规定2.1 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飞机的合法使用权,但不得超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地域、航线等规定。2.2 承租方应妥善保管飞机,不得擅自改
2、装或进行任何损害飞机本身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第三条 租金和费用3.1 承租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租金方式和金额及时支付租金。3.2 除租金外,承租方还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飞机维护费、油料费、停机费等一切与飞机使用相关的费用。第四条 飞机维修和保险4.1 出租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负责飞机的定期维修和安全检查,确保飞机在良好状态下提供给承租方使用。4.2 出租方应购买相应的保险,以保障飞机在租赁期间因意外事件所带来的损失。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方有权采取合法方式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2 任何一方应对其违约行为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和承担违约金等。第六条 协议终止6.1 租赁期限届满或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即自动终止。6.2 出租方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提供飞机时,可提前通知承租方解除本协议,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发生争议,则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则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甲方(出租方):_ 乙方(承租方):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