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内装饰设计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编号:_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拥有特定的室内装饰设计需求,乙方具备相应的室内装饰设计能力和经验,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项目描述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以下室内装饰设计项目(简要描述项目内容)。第二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设计费用为(具体金额)人民币,支付方式为(详细描述支付方式)。2. 设计费用应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的(具体日期)前支付给乙方,逾期支付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延迟支付费用(具体金额)。第三条:设计方案1. 乙方应根据甲方
2、的需求和要求,提交详细的室内装饰设计方案。2. 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应在(具体日期)前提交给甲方,甲方有权对方案进行合理的修改和调整,并提出书面意见。3. 乙方应在(具体日期)前完成根据甲方意见进行的设计修改,并重新提交修改后的设计方案。第四条:设计变更1. 甲方如需对设计方案进行任何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经过双方协商确定变更费用和时间。2. 双方应就设计变更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明确变更内容、费用和时间,并签字确认。第五条:工期和施工1. 乙方应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的(具体日期)内完成室内装饰设计工作。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3. 乙方应根据设计方案
3、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纸和材料清单,并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第六条:保密条款双方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第七条: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第九条:协议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完成室内装饰设计项目并乙方向甲方交付最终成果后终止。第十条:其他事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进行约定。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