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服务合同协议书甲方:甲方全称/姓名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甲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全称/姓名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乙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为了更好地履行相应的税务义务,甲方决定通过委托方式聘请乙方提供税务服务,并且双方均同意遵守以下约定:第一条 协议目的与范围1.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相关税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纳税申报、纳税筹划、税金优化等。双方应在合作过程中保持积极的合作态度,确保协议的履行。1.2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税务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税务部门的要求,并积极配合甲方履行税
2、务义务。第二条 服务期限2.1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甲方终止委托或乙方完成所承担的税务服务任务之日止。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标准3.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标准提供相应税务服务,并确保服务质量。3.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税务申报、筹划以及税金优化等方面的咨询及解释服务。3.3 乙方应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私自泄露甲方个人或企业的相关信息,且不得将甲方信息用于非法目的。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4.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双方通过书面形式另行约定,未约定的,按照乙方实际提供的税务服务及成果按照市场合理价值支付。4.2 甲方应按照
3、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如双方约定为按阶段支付,则应按照工作完成的阶段及时支付相应费用。第五条 保密义务5.1 乙方应保管甲方的相关信息,并妥善处理相关文件和数据,确保不会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代表甲方参与其他不合法活动。5.2 甲方亦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乙方提供的信息。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若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义务,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第七条 协议解除与终止7.1 双方同意,如需终止本协议,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7.2 本协议解除、终止后,双方应结清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和费用,并归还对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文件。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本协议的执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 如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其他9.1 本协议不可撤销,除非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即使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搁置、撤销,其他条款仍构成本协议的合法部分。9.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单位加盖章): 日期:_乙方(签字/单位加盖章):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