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委托生产合同协议书编号:XXXX甲方:(委托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承揽方)地址:联系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遵守并认可以下条款:第一条 合同目的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生产特定的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第二条 委托内容1.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产品生产所需的技术资料、原材料或零部件等,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和物品真实、准确、完整。2.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产品的生产、加工或组装,并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3. 如有需要,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
2、、标识和运输等工作。第三条 交付与验收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交货期限按时完成产品的生产,并通知甲方进行产品的验收。2. 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进行产品质量的验收。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复、重做或退货等处理。第四条 价格与支付1.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为:(具体金额)人民币(大写)。2. 乙方按照双方共同确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进行支付。3.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应包括产品生产所需的成本、人工费、工艺费、设备折旧费、运输费及合理的利润等。第五条 保密义务1. 甲方和乙方均应对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商业机密、技术资料以及业务信息等保密。2. 未经对方书
3、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机密、技术资料和业务信息等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非约定目的。第六条 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进行产品生产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已支付的款项、承担修复或重做费用等。2.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延期费用、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等。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如因本合同引起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第八条 合同的效力与变更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1.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a) 双方达成书面一致终止协议; b)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交付产品并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解决问题; c) 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2.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进行结算,并履行各自的返还义务。(以下无正文,仅为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的空白行)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