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维修保养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车主”)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维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号码:经营地址:联系电话:鉴于:1. 车主是合法机动车的所有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维修方是一家经营合法机动车维修保养服务的企业,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资质和能力;3. 双方根据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就机动车的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协议;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 维修方将按照车主的需求提供机动车维修保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故障维修、保养保养、零部件更换等;2. 维修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对机动车进行检测、诊断和维修,并
2、提供相应的报告和服务保障;3. 车主须按照维修方提供的费用清单,支付相应的维修保养费用。费用包括维修费、更换零部件费用、保养费用等。第二条 维修标准1. 维修方将按照行业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机动车维修保养,保证维修质量符合相关要求;2. 维修方承诺所更换的零部件均为合法、合格的产品,并提供相应的保修。第三条 维修期限1. 维修方将尽力提高服务效率,尽快完成机动车的维修保养工作;2. 如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维修保养工作,维修方将提前与车主进行沟通并说明原因。第四条 保密条款双方承诺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向第三方披露。第五条 争议解决双方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六条 其他约定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执行;2. 维修方在向车主交付机动车时,车主应核对维修项目和费用清单,并在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附则本协议涉及的法律解释和适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车主(盖章):时间: 年 月 日维修方(盖章):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