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转内销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下列各方就出口转内销合同事宜达成一致,并约定如下:第一条 定义1.1 出口方:指拥有合法的出口权利,并愿意将商品转为内销商品的一方。1.2 内销方:指愿意接受出口商品,并在境内进行销售的一方。第二条 合同主要内容2.1 出口物品:具体描述出口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详细信息。2.2 转内销物品:具体描述将出口物品转为内销物品的过程及转化后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详细信息。2.3 价格及支付方式:具体约定转内销物品的价格及支付方式,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2.4 交货时间及地点:约定将转内销物品交付给内销方的时间及地点。2.5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具体约定运输方
2、式以及相关运输费用的承担方。第三条 条款解释3.1 出口方应确保出口物品的合法性,并具备相应的出口手续。3.2 内销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接受转内销物品,并按时支付转内销物品的价格。3.3 若因出口方不履行出口义务而导致合同无法执行,应由出口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4 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出口方和内销方应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及机密信息的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4.2 出口方和内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商业秘密,均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5.1 出口方和内销方如需对本协议进行任何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书面同意。5.2 双方如未能达成一致,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第六条 其他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约束力。6.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出口方和内销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为出口转内销合同协议书的主要内容,经双方阅读、确认并签字生效。出口方:_ 日期:_内销方: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