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工科研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_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名称: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地址:_电话:_传真:_电子邮箱: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名称: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地址:_电话:_传真:_电子邮箱:_鉴于,甲方具备军工科研能力,乙方有意与甲方共同开展军工科研项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立下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和乙方将就军工科研项目进行深入研究、科学实验等工作。1.2 合作项目的具体内容、研究方向、研究目标、工作计划等将在后续的补充协议中详细约定,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第二条
2、 义务与权利2.1 甲方和乙方应按照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共同推进合作项目的进展。双方应加强交流合作,保持紧密配合,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2.2 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提供的科研数据、研究成果等相关信息,并可根据项目需要将其用于进一步研究和应用。2.3 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信息,不得将其泄露或用于其他非合作目的。第三条 费用与支付方式3.1 双方合作项目的经费将根据实际研究内容和工作量进行合理划分,并在补充协议中详细约定。3.2 经费支付方式可通过乙方向甲方支付研究经费,或共同筹措第三方资金,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甲、乙双方均应保守
3、对方的商业机密、研究成果、技术信息等,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非法使用。4.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机密、研究成果、技术信息等用于其他非合作项目。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及名誉损失。5.2 如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作项目无法继续进行,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第六条 协议变更与终止6.1 协议的变更和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6.2 如发生以下情况,本协议自动终止: a) 研究项目已经完成,并经双方确认; b) 双方共同决定终止合作。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可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第八条 协议生效和效力8.1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8.2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法律文件,具有合同效力。8.3 本协议的效力、履行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方: 乙方:单位名称:_ 单位名称:_授权代表人:_ 授权代表人:_签字日期:_ 签字日期:_(以下为签署地公章)公章: 公章: